地区康健中心职员涉以1000元行贿疫苗中心护士 冀不打针获发针卡
撰文: 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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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3日)公布,落案起诉一名区康健中心健康策划员,涉嫌以1,000元行贿一名于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护士,要求对方不须接种新冠疫苗而获发疫苗接种纪录。廉署指,该名被告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案发于2022年9月21日指,案情指被告是25岁男子张展衡,本身是医务卫生局辖下一个地区康健中心的健康策划员,按当时防疫政策,该中心为政府实施“疫苗通行证”的指定医疗处所,被告须接种指定剂数新冠疫苗,或持有有效医学豁免证明书,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方可进入中心工作。
被告于案发当手,到访由卓健医疗营运的林士德体育馆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期间涉嫌向一名登记护士提供1,000元,要求不须为自己接种新冠疫苗,亦可获发疫苗接种纪录。
该护士拒绝被告提供的贿款,并向卓健医疗报告事件。廉署接报后展开调查及拘捕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