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区家麟多篇文章被指涉煽动 钟:区尽知识分子的责任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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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被指有17篇文章涉煽动,包括数篇由区家麟所写的评论文章,控方今(9日)续就涉及区的文章,向《立场》的前总编辑钟沛权进行盘问,并指出区在文中资料交代不详,或造成误导。钟回应时称,他早前应控方要求,读了逾百篇区所撰写的文章,基本上都能理解到区的论点,认为其批评均有事实根据,更认为区在《国安法》生效后仍坚持冒风险写文章,可见其意图不是煽动,而是尽知识分子的责任作纪录,并指出错误,希望政府能作出改变。

控方指《立场新闻》涉煽动的17篇文章。(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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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伍淑娟早前指出,区家麟撰写的《“煽动”作为一种法律武器》中提及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伍并形容刘晓波属是“听个名都知唔妥当”。伍今续就该文章及刘晓波提问,指作者写刘“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囚禁至死”,背景资料交代不全,字面上看令人不清楚刘被判囚多久,误以为他被“囚禁到死”。

钟:文章令人误解的可能性不大

钟认为很多香港人均熟悉刘,大部份人都知他在囚禁期间死亡,且刘在临死前与太太的合照广泛留传,令人回忆到在监禁期间临终前能见到太太,故认为文章写法会造成误解的可能性不大。

控方:读者或未明刘欲结束一党专政

伍续指,读者未能从文章中了解到刘欲结束一党专政等政治主张,变相以为刘要求政治改革,仅因如此便遭囚禁至死,借以支持作者何谓中国特色煽动罪的说法。钟则认为作者举的事例是关于中国对于颠覆国家和政权罪的应用,在不同的读者间广泛地被视为内地打压异见手法,这并非不合理或令人误解的例子。

钟沛权称看过区家麟逾百篇文章,认为区在《国安法》生效后仍甘冒风险发文,其意图不是煽动,而是尽知识分子的责任。(资料图片)

钟:作者的表达方式并无问题

对于“维权律师竭力争取权益,结局又是‘煽颠’”的说法,伍质疑作者未有就此举例。钟解释指,内地维权律师被打压的遭遇,对不少人而言均十分明显。伍再追问钟是否同意作者的说法,钟称他能大概理解到作者写法的原因,亦认为其表达方式并无问题。

控方:区指法官已无自主

伍再引述文章指:“在香港,煽动元素再结合国安法就更美妙,一支旗帜、一句口号、几句宣言,就足以控告收押、不准保释、未审先坐、冻结财产,也不需要告诉别人理据,只要保安局长相信即可,若说法官竟然还有自主,渺茫的公义都只会姗姗来迟”,质疑区写到:“法官竟然还有自主”,意指法官已无自主。钟回应说句子前面有“若说”两字,认为作者的意思是,即使法官最后能给予公义的裁决,被捕者都已经未审先坐监,因冻结财产造成的情况已无可挽回。

钟:区冒风险发言是想政府作出改变

伍又问庭上曾提及由区家麟撰写的文章,钟有否询问过对方如此撰写的原因。钟表示只会在完全不理解其观点才会问对方,而涉案数篇文章均没有出现此情况。钟续指,他早前应控方要求读了逾百篇区撰写的文章,基本上都能理解到区的论点,其批评均有事实根据,更可从中看到区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自认为有责任提出批评。钟因而更肯定区坚持写文章,在《国安法》生效后仍冒住风险、事业、人身安全等发文,可见其意图不是煽动,而是作为知识分子有责任纪录、指出错误,望政府能作出改变。

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钟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

案件编号:DCCC265/2022

钟沛权自辩撮要。(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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