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抛垃圾罚款倍增至3000元 店舖阻街罚6000元 今年第四季生效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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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计划修订《定额罚款条例》,调高乱抛垃圾罚款金额,由1,500元增加一倍至3,000元,店舖阻街及非法弃置建筑废物则会增加三倍至6,000元,政府预计最快今年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若年中获通过,新罚款将于今年第四季生效。
根据环境局呈交立法会文件,当局建议增加《定额罚款条例》中九项罪行的罚款,以增加阻吓力,当中分别为:
罚款金额由1,500元增加至3,000元
1) 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
2) 将扔弃物或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
3) 在公众地方吐痰
4) 犬只粪便弄污街道
5) 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弃置废物
6) 在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吐痰
7) 海上弃置废物
罚款金额由1,500元增加至6,000元
8) 店铺阻街,即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
9) 非法弃置大量建筑或其他废物,即非法摆放废物
下阶段研“累进式定额罚款”
当局亦建议,修订《定额罚款条例》,让食环署、房屋署、康文署及渔护署亦有权就“非法摆放废物”罪行发出定额罚款,另授权环保署就“将扔弃物或废物弃置在公众地方”罪行发出定额罚款,相关执法部门会制订执法指引,以确保执法标准一致。
环境局预计,最快于今年第二季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若今年中获通过,经提高的定额罚款金额最快可于今年第四季生效;下阶段会研究“累进式定额罚款”,以提高对重复违法者的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