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长认诈骗后被革职 失福利求覆核被拒 求开庭审被驳回

撰文: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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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长诈骗俗称“遮仔会”的警察储蓄互助社共约45万元贷款,承认诈骗等罪后被判社会服务令,警队之后把他革职,不发放任何退休福利。他不服警队决定提出司法覆核,但因逾时申请而被驳回。随后他提出延期上诉,指法庭不应只以书面方式处理其申请,要求开庭重新审理。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20日)颁下判辞,指前警长似乎误会法庭不批覆核许可,是因为没有开庭听取他的口头陈词,但并不代表法庭没按正当程序处理,因此驳回他的申请。

申请人李鸿发(52岁),答辩人香港警务处及公务员事务局。

申请人李鸿发。(资料图片)

无收入认为不应只由李承担讼费

判辞指,法庭去年10月驳回李司法覆核警队决定的申请,并下令他需支付答辩方讼费。李其后申请传票,表明不服法庭决定,又指其司法覆核许申请理应开庭审讯,而非只以书面方式处理,加上申请未经开庭审理,他现在没有收入及工作,不应只由他承担讼费。

指法庭认为有理据可取回退休福利

李称他咨询律师后才提司法覆核,当时没人告诉他需在限期内提出申请,又指理解到法庭认为他有充分理据可取回退休福利,只是因为逾时申请覆核才不获受理,希望法庭开庭审理他的申请。法官认为,李误以为可借此要求法庭再次处理其已定下来的决定,但事实上法庭并无相关权力,申请传票并非他应采取的正确程序。

官指李误以为拒绝受理因未开庭

法官续指,李似乎误会法庭以书面方式审理其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即代表拒绝受理;错误地认为法庭拒绝其申请是因为没有开庭审理,惟这并不代表法庭没按正当程序处理他的申请。法官又称,法庭虽指李逾时申请是导致申请被拒的重大因素,同时也是因为看不到案件有任何合理成功机会,才没有批出覆核许可。

看不到李有延期上诉的理据

法官另指,李在是次传票中,没有列明希望延期上诉多久,只说他当时即将要在区域法院一宗案件中受审,所以要求法庭给予更多时间,让他上诉司法覆核结果。虽然司法覆核已就是次传票排期聆讯,惟法官直言看不到批准李延期上诉的理据,只以书面方式已可处理,决定驳回他的申请,原有聆讯搁置。

案件编号:HCAL54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