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角》导演罗俊伟认迫夜店女郎当性奴 色情照威胁 要对方扮狗
ViuTV电视剧《绳角》导演罗俊伟,去年初认识夜店女郎后,两度与对方进行性交易,并拍下女方裸照,其后威胁她要当其性奴和拍片“扮狗”,更要找来另一名女子服侍他,否则会将裸照发布。他今(1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威胁发布私密影像,原被控的另一项普通袭击罪获撤回。
案情披露,涉案影像曾拍到事主脸上有精液以及跪在床上啜脚趾,女方最初答应要求,拍摄赤裸胸部和下体照片予罗,又拍片“扮狗”及表示会当他的性奴,其后向警方求助。罗被捕后称, 他当时醉酒,没有意图发布照片。辩方求情称,罗只是口出恶言,署理主任裁判官黄雅茵认为罗持续威胁事主,下令罗继续还押至3月1日判刑,期间索取其背景报告。
被告罗俊伟(43岁,导演),原被控于2022年2月28日,在黄大仙威豪花园某单位袭击X;并于同年3月26至27日,威胁会发布X的私密影像,意图致使X受到侮辱、惊吓或困扰,而X没有对威胁会作出的发布给予同意,及不理会X是否同意威胁会作出的发布。被告今在认罪协商下,承认威胁发布私密影像罪,原被控的普通袭击罪则获撤回。
夜店相识曾有两次性交易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X是一名26岁的文员,2022年1月X在夜店任兼职女郎时认识被告,二人交换了电话,并持续在Whatsapp联系。被告建议X与他作性交易,X为减轻经济负担,同意被告要求。二人先后于同年1月24日及2月28日,在被告位黄大仙的住所内发生性行为。
被告用性行为时照片作威胁
及至3月26日深夜时分,被告向X发传送2张私密影像,威胁X要跟他的要求行事,否则会向X的同事发布该些私密影像。即2张二人首次性交时所拍的照片,其中一张拍到X的脸部有精液及有一条阴茎靠近;另一张则是X跪在床上啜脚趾,私密部位被遮盖。
被告要求X啜脚趾及当其性奴
被告并提出数项要求,包括要X啜他脚趾,成为他的性奴,及要拍摄X赤裸胸脯及下体,并要X拍片表明会成为他的性奴,及像狗一样下跪和伸俐。此外,被告更要求X带另一名女子服侍他,声称会向该名女子支付4000元。X感到害怕,担心被告会将影像发布,故应被告要求,拍摄赤裸胸脯下体以及“扮狗”照片,并答应会找另一名女子与他性交,求他不要发布私密影像。
被捕后称饮醉酒无想过发放照片
X后来感到忧虑,决定报警。被告及后被捕,警诫下承认曾与X倾谈,但称案发时喝醉了,否认有发布X私密影像的意图,并说:“我饮醉酒,冇谂住发啲裸照出去。”警方从被告手机中,起回5张X的私密照片。
辩方曾想只用书面陈词
辩方律师起初只想呈上书面陈词。但裁判官黄雅茵反问:“咁系内庭处理咪得?点解要开庭?”强调辩方做法并非是保护X或被告,认为法庭需要知道被告求情陈词的基础。
业内人士指被告口碑好行内抢手
辩方遂作求情,指被告完成大学课程后,成为一名导演。他的工作表现及作品质素,在行内获得口碑,工作态度亦十分认真,就如其中一封求情信形容:“口碑极好,行内抢手”。另一名在行内工作40年的监制亦在求情信中,表明在被告服刑完毕后,会继续让他工作。律师又指,被告至今已还押76日,相信他已深感后悔及愧疚。
罗俊伟有份执道viutv电视剧《绳角》。(详看下图)
指被告处心积虑程度较轻
辩方另指,有同类案例的犯案者威胁要将私密影像发布至连登讨论区,但在本案中,被告犯案时段及处心积虑程度较轻。不过黄官质疑,被告曾称:“星期一揾唔到(另一位性奴)全世界都有你裸照。”辩方解释,被告所指的“全世界”未有针对性及攻击性。
求情称口出恶言遭法官质疑
黄官再问:“你意思系‘全世界’比连登轻微?”辩方回应指,被告在醉酒情况下犯案,只是口出恶言。惟黄官质疑被告持续威胁X,指明要她拍下甚么部位、找朋友当性奴等,“系咪净系口出恶言咁简单呢?”辩方最后称,被告希望向X造成的伤害致歉,盼法庭考虑涉案影像最终没有流出,积极考虑判处缓刑。
黄官称,法庭欲先行索取背景报告,再作判刑。辩方随即表示,希望能够即时判刑,但遭拒绝。案件最终押后至3月1日判刑,期间被告需要继续还押。
案件编号:KCCC 304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