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电台未来6年新规定 每周须播30分钟国安法及国民教育节目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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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今日(14日)公布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及声音广播牌照中期检讨结果,在未来六年,三间免费电台及两家持牌电台,须每周播放额外至少30分钟关于国民教育、国民身分认同和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节目;“青年人节目”继续为独立的指定播放节目类别,持牌机构每周播放此类节目的时数须增加一倍。

通讯事务管理局就三家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和两家声音广播持牌机构进行牌照中期检讨后提出的建议。(资料图片 / 叶志明摄)

免费电视(电视广播有限公司、香港电视娱樂和奇妙电视)和声音广播(商业电台和新城电台)的牌照有效期均为12年,由2017年起至今,牌照有效期过了一半(即六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进行中期检讨。政府今日指,通讯局认为持牌机构提供的服务大致符合公众期望,认为各持牌机构在牌照首六年大致能遵守各项监管规定。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的通讯局主要建议,在余下6年,持牌机构增加各自的本地制作节目及/或独立本地制作节目的数量的新承诺。

通讯事务管理局就三家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持牌机构和两家声音广播持牌机构进行牌照中期检讨后提出的建议。(资料图片 /郑子峰摄)

通讯局建议牌照中加入赋权条文,授权通讯局可就指定播放节目的规定发出指示,取代有关指定播放节目规定于牌照内的详细说明。其他建议包括现时七类指定播放节目整合为五类,即新闻、时事、儿童、青年人和“其他”节目,各持牌机构每周提供儿童节目的总广播时数减半至 14 小时,以及取消指定播放节目须“完全属香港本地制作”的规定等。

声音广播牌照方面,通讯局亦建议,须按现时规定每周播放90分钟时事节目外,还须每周在一个或多个频道播放至少 30 分钟有关国民教育、国民身分认同及正确认识《香港国安法》的时事节目。此外,容许持牌机构可偏离所订的六年投资计划,但累计总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相差不得多于10%。如差额超过10%,持牌机构须事先取得通讯局批准。

另外,通讯局亦建议英语电台频道须提供英语广播总时数的比例,由不少于 80%下调至不少于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