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机会:食肆、诊所拒服务确诊者或违法 忧感染风险唔一定合理
撰文: 黄煦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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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者隔离令本周一取消,近日有指部分私家医生拒绝为确诊病人诊症,亦有食肆将他们拒诸门外。平机会主席朱敏健今日(2日)在电台节目表示,残疾歧视条例说明如服务提供者拒绝要求的原因基于他人有残疾,包括传染病或触犯法例。若诊所或食肆拒绝提供服务,必需提供必要及合理的理由;若非拒绝而提供与众不同的待遇,就要视乎该个案的环境,“要睇系咪一个较差嘅待遇。”
▼1月30日 柏立基普通科门诊诊所治疗新冠病人▼
朱敏健今日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近日未收到因应防疫措施放宽,而遭受歧视的相关查询或投诉,如食肆或诊所一刀切拒绝服务新冠病人或触犯法例。以食肆为例,若店家提议客人由堂食转做外卖就无问题。惟若拒绝做生意,必需提供必要而合理的理由,纯粹出于忧虑个人健康及感染风险未必一定为必要及合理。
就算店家话保护员工或者保护其他顾客,其实餐厅可能有其他防疫措施(员工佩戴口罩、餐厅消毒等)。”
此外,食肆若非拒绝提供服务,而是提供与众不同的待遇,就要视乎该个案的环境,“要睇系咪一个较差嘅待遇。”
朱敏健指出,若私家诊所拒绝应诊,亦要视乎其理由的强弱。例如该诊所是否曾经为上呼吸道求诊者应诊,若该诊所平时已经不会接收这类病人,只做心脏、骨科、美容等专科类别,“理由可能大啲。”他表示,有诊所以没有新冠口服药为由拒绝应诊,但有些轻症者不需特别服用口服药。他强调,必须考虑目前大环境就是新冠患者已毋须隔离,“咁你又有咩必要而合理嘅理由将佢隔离喺场所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