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儿案|儿童住宿照顾检讨第二阶段提39项建议 倡增人手跟进个案

撰文: 陈葆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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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于前年年底被揭发虐儿个案,及后社会褔利署成立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据了解,委员会已完成第二阶段检讨,初步在人手配置、专业支援、加强培训及内部服务审查机制、个案管理、寄养服务等多个范畴,提出共39项建议,当中包括建议增加各级人手及专业支援服务,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供适切的照顾予服务使用者及处理他们各种的行为、情绪问题和突发情况。

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狄志远认为,倘业界人手不足,增加其他配套亦未能解决问题,建议政府当局成立工作小组,检视目前行业的人手安排,吸纳更多现有人力重投行业,包括已退休及移民后回流人士,又建议设立支援系统,专责照顾有学习障碍及特殊学习需要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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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住宿照顾及相关服务检讨委员会第二阶段检讨,主要针对其他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即儿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以及非院舍服务包括寄养服务、儿童之家和轻度弱智儿童之家)的检讨工作,据悉初步建议经已出炉,目前正咨询委员意见及与业界沟通,目标今年3月正式公布。

据了解,现时各类儿童住宿照顾服务有特殊需要(包括教育、照顾、精神健康问题等)的服务使用者已占整体服务名额约40至60%。为加强支援儿童及院内培训,检讨报告提出增加社工人手,并增加助理社会工作主任职级人手,以专注个案辅导工作、协调不同专业及社区资源、加强与相关专业人士和学校的协作。报告亦建议增加前线照顾人员、保健员及行政人员数目,以加强应对服务使用者的各种特殊需要,包括精神健康需要及医疗需要

社工角色定位为“个案经理”

另外,报告又提出清晰确立个案社工作为“个案经理”的职能,包括须定期跟进有关儿童的情况;与相关人士紧密协作和交流资讯。

社会福利署。(资料图片)

在加强培训方面,报告建议于资助儿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引入院长登记制度,要求相关服务单位的院长在入职时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的保护儿童培训课程,以及入职后须达到持续专业进修要求,以确保他们能及早察觉怀疑受虐待或被忽略儿童的情况,并向员工提供适切督导,防止有关情况在院舍内发生。

倡增加安装闭路电视

其他建议包括,各机构应制定及确保员工遵守守护儿童的政策、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设立有效机制,以监察日常服务运作、服务使用者状况、员工及服务使用者的互动情况,防止不恰当行为或虐儿,当中包括在合适的地点安装闭路电视监察系统,并就监控及翻看闭路电视纪录制定政策及机制。管理层须定期向机构的管治委员会或其指定的小组委员会呈交管理报告,以持续监察服务质素及进行服务审查。

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狄志远。(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立法会社会福利界议员狄志远指,目前整个社会服务行业均人手紧张,“人力唔够、解决唔到问题,其他配套都不足”,认为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署应立刻成立工作小组,检视目前行业的人手安排,短期而言,可考虑吸纳更多现有人力重投行业,包括已退休及移民后回流人士。

他又建议设立支援系统,专责照顾有学习障碍及特殊学习需要儿童,例如由社会福利署成立专家小组,组成人员包括教育心理学家、临床心理学家、物理治疗师及职业治疗师等,为他们提供协助,“一个儿童院(男/女童院)唔能够请齐咁多个专家,如果增加咗专业团队,儿童成长遇到好多困难,就可以提供支援”。

最终报告需于3月后才有结论,届时财政预算案已尘埃落定,狄志远指,由于“时间上有个落差”,预料要真正取得预算以落实建议要再等多一年,即下年财政预算案拨款。他希望今年财政预算案预留一定金额,大概5,000万,准备落实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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