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少年”陈以晋接追讨赔偿信 须付受伤督察有薪病假共15.6万元

撰文: 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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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岳少年”的陈以晋2019年9月北角冲突中,涉袭击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成,判刑10个月。目前在台湾读大学的陈以晋今向传媒表示,接获警务处处长委托律政司发出信函,追讨案中受伤督察合共155,850元雇员赔偿,该名督察因伤放取78天有薪病假。警方回应指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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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以晋展示的信函为由律政司发出,信中指受警务处处长委托,处理追讨该名督察雇员赔偿金。信中提及陈在2019年9月15日北角英皇道七海商业中心外,袭击正执行职务的一名督察,陈其后在2020年6月30日被裁定袭警罪等三项罪名成立。

信件提到在上述事件中,该名督察因遭到陈的袭击而受伤,并放取78天有薪病假。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该雇员可获全薪病假,故警务处处长委托律政司向其追讨已支付的雇员补偿金合共155,850元。

陈以晋形容晴天霹雳 警方称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

陈以晋提及收信时感“晴天霹雳”,因事件已过去两年,目前他已在台湾展开其大学生涯,以为事情已告一段落。警方回应指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

在2019年9月在北角冲突中,身穿“岳”字灰衣、藏有伸缩棍、被指持棍袭警并协助3名示威者逃走。陈以晋承认袭警、管有攻击性武器后,再于审讯后被裁定拒捕罪成,3罪共被判10个月监禁,至2020年12月31日刑满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