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含“扑热息痛”药物零售参考分量 每人不多于60粒药片
内地早前疫情严峻,令本港含“扑热息痛”(Paracetamol)成分的步痛退烧药物面临缺货情况。政府今日(13日)公布含“扑热息痛”药物零售参考分量,每人的合理分量应不多于60粒药片(一般用于12岁或以上人士)或300毫升药水(一般用于12岁或以下儿童)。
政府发言人指,药物零售商在供应药物时,会参考此合理分量。
▼12月26日 必理痛缺货▼
必理痛近期持续出现缺货情况,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早前提出,不排除在有需要情况下立法规管含扑热息痛成份的止痛退烧药买卖,惟相关措施遭到业界反对。港九药房总商会副理事长张德荣一月初与卫生署开会时亦表示,反对立法但同意签署承诺书限售止痛药。
业界反对立法 政府继续监察
政府发言人今发稿交代会议成果,指会上药物制造商及分销商表示会一直密切监察货存量,并会继续增加含“扑热息痛”药物的产量或进口量,以应对增加的需求,而港九药房总商会亦会敦促其会员药房只按客人医疗需要供应合理分量的含“扑热息痛”成分药物。
政府亦补充,服用过量的“扑热息痛”可能会导致肝脏严重损伤,正常成年人在24小时内不应服用超过八粒(以一粒含“扑热息痛”500毫克的药片计算,正常成年人一日不可4 000毫克“扑热息痛”),而儿童或有特定病况的人士,更应减少服用量。
零售分量不多于60粒药或儿童300毫升药水
有见及此,政府公布含“扑热息痛”药物零售参考分量,每人的合理分量应不多于60粒药片(一般用于12岁或以上人士)或300毫升药水(一般用于12岁或以下儿童)。卫生署知悉药物零售商(包括港九药房总商会成员及各大型连锁药物零售商)在供应药物时,会参考此合理分量。
不过,这个参考分量不是法例规定,只是自律性质,亦没说明每人零售分量是以日计或按次计算。
政府亦已加强有关使用“扑热息痛”的公众教育。本港现时有756款已注册的药剂制品含“扑热息痛”成分,其中684款属一般售卖成药(即购买时无需医生处方)。
▼1月8日 上水药房街淡静▼
政府发言人亦强调,公营医疗系统就含“扑热息痛”成分药物的备存量十分充足,并再次提醒市民不需要囤积任何药物,包括含“扑热息痛”成分的药物,更不必抢购个别品牌的药物。有需要时,市民应咨询医护人员意见。
政府提醒禁转售新冠口服药
另外,近日有不少人转售新冠口服药,政府发言人提醒市民,现时两款已注册的新冠口服药物(帕克斯洛维德“Paxlovid”及莫纳皮拉韦“Molnupiravir”),只可向公私营医疗机构及医生供应,病人只可经由注册医生按需要获处方有关药物。任何人非法管有、售卖或转售新冠口服药物,包括无偿供应,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每项罪行最高可处罚款10万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