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立法会讹称聘助理图骗24000元 前区议员认罪 官称令人失望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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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屯门区议员曾锦荣,被指在2020年立法会选举中,提供载有虚假资料的陈述书,讹称聘用3名选举助理,以图骗得2万4千元选举开支,早前被廉政公署拘控。案件今(9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曾承企图欺诈等罪。裁判官王证瑜指案情严重,并称曾除了涉虚报及欺诈外,他当时仍为区议员,直言其行为令人失望,把案押后至1月26日判刑,又下令还柙曾以索取背景报告。

被告曾锦荣(28岁),承认一项作出提交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选举申报书的舞弊行为罡,及一项企图欺诈两罪。

屯门龙门区前区议员曾锦荣。(曾锦荣Facebook专页)

案情指,立法会换届选举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因新冠疫情而延期一年,曾于2020年7月30日提交社福界参选表格,于9月29日递交选举开支申报书时,声称他在同年7月29日至9月28日期间,雇用徐嘉俊、潘丽婷及黄锦莹等3人为其选举助理,各人月薪8千元,招致选举开支24,000元,并附上合约及薪金收据。三人事后均指,在不知情下签署涉案的合约等文件。

求情未够现金需筹钱作选举开支

辩方律师求情时称,曾成为注册社工后投入社区服务,犯上本案是因时间紧迫未有足够现金,故需筹钱或垫支选举开支。曾撰写求情信亦言,他被捕后一直有反省,明白事件的严重性,得到沉重教训,将来或不能再任职社工,冀法庭轻判。

案件编号:ESCC 187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