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律学者挺胡志伟“特赦论”正确:大和解是主流方向

撰文: 沙半山
出版:更新:

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日前抛出“特赦论”,建议特首运用权力特赦“七警”及占中参与者,引起社会热议,胡志伟最终收回言论并道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有关建议的动机、出发点是好的,尽管今次在各方反对下收场,但值得进一步挖掘和思考,候任特首林郑月娥应以此作为其“和解政治”的重要突破点,又指香港政治的大和解是主流方向,中央亦乐见其成。

田飞龙认为,“特赦论”的出发点是出于好意。(网上图片)

“特赦论”出发点良好 为弥补社会撕裂找出路

胡志伟日前提出由特首运用《基本法》权力,特赦占中参与者、七警及退休警司朱经纬等,以修补社会撕裂,惟建制泛民反应一般,民主党内亦出现意见分歧,最终有关建议见天不足24小时便收回。

身兼港澳办辖下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接受《香港01》访问时表示,胡志伟提出“特赦论”的动机及出发点是好的,以回应林郑月娥提出和解,也为香港几年来的社会撕裂寻找解决办法和出路。他指出,特首选举期间已有这种呼吁“特赦”的声音出现,例如建制派呼吁特赦七警以鼓励警队士气,民主派则呼吁特赦占领参与者,胡的倡议是把两大阵营的特赦建议联合起来,希望对双方诉求都能回应。

胡志伟提出由特首运用权力,特赦占中参与者及七警。(资料图片)

特赦属特首法定特权 非行政干预司法

田飞龙指出,胡志伟提出的“特赦论”,问题在于构思仓促,各派反应上都有些措手不及,无法完全接受或适应,但也大多认为是个好主意。大和解是后占中时期香港社会逐步形成的一种理性共识,惟如何破题一直较为棘手和敏感,此次胡的倡议尽管准备不足而流产,但其提出的议题与思考方向是正确的,需要政府、建制派及民主派进一步凝聚共识和开展合作。

他强调,特赦权属于特首的法定特权,如按照法定程序并在主流民意支持下加以合理运用,不仅不会破坏法治及司法,反而可以深化与巩固法治的社会信任基础,“特赦与司法是政治和法律辩证互动的关系,我们立足法治但也不要拘泥于法治形式主义,要以维护和增进整体宪制的高度来看待二者间关系。”

田飞龙认为林郑月娥林郑对特赦论不会绝然排斥。(资料图片)

中央治港恩威并施 权威性与和解政治并存

至于北京的思路,田飞龙认为,中央治港需要权威性,也需要和解政治,所谓恩威并施,这是内部存在大和解与大镇反两种思路的根本原因。他又指,虽然“特赦论”在各方反对下收场,但胡志伟提出的思考方向值得进一步挖掘,具体方案也可以再讨论,形容是良性契机,中央和特区政府应从中看到泛民主派内部的和解之光,鼓励其继续审慎思考和寻求与建制派及中央的善意沟通。惟田同时指出,特赦需有底线和原则,而中央的大和解思路总体上侧重经济民生和对青年成长的支持方面,这点与胡志伟的思路有出入。

他续指,目前来看,特赦性和解这一步还不易迈出,因双方的特赦立场还有差距,跨党派沟通机制亦还未够完善,泛民主派内部更缺乏实质性共识。林郑月娥应注意捕捉和凝聚香港社会在这一议题上的未来进展,作为其“和解政治”的重要突破点,如能迈出这一步,未来的重启政改、23条立法、央港经济融合及区域一体化均可逐步达成和解与共识,香港可能进入一个关键性的“转型发展期”,央港政治信任及两制互动融合将实质性开启一个“一国两制的2.0时代”,“新特首承前启后,责任重大,其驾驭复杂形势的实际能力将经受考验。”

对于林郑月娥曾表明,不会以行政或政治手段来干预司法决定,田飞龙认为林郑的表态主要是表达一个个基本的法治立场,而非对特赦权的绝对排斥,因为特赦权不仅仅是特首的一项法定特权,还是特首综合治港的一个重要的宪制性责任。尊重法治与司法是特首的职责,合法运用特赦权以增进法治权威及社会信任团结也是其内在职责。“候任特首只是反对特赦权的轻率使用或滥用,反对以破坏法治和司法的方式行使。如对七警及情节相对轻微的占中参与者,则可考虑运用特赦权力加以宽宥,以兑现其政治和解及修补社会撕裂的政纲主张和施政取向。”

9名占中参与者早前被落案起诉。(资料图片)

京港需思考五点 共同寻求政治突破

田飞龙分析,今次胡志伟的倡议无果而终,表明香港社会虽有和解心意,但仍然缺乏和解的沟通机制和基础共识,这正是香港政治社会重建的现状和起点。长期来看,香港政治的“大和解”是主流和方向,而中央亦乐见其成,因为归根结柢“大镇反”只是手段,只是促成“和解”的前提与条件,而不是一国两制的初衷与目标。他指出,一国两制的初衷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这是“本体”;二是香港的繁荣稳定与高度自治,这是特别的制度方法论和辅助性宪制安排,具有“功用”的意涵,因此长期的政治对抗绝非中央所愿,也非香港之福,与一国两制的“本体”及“功用”都存在矛盾冲突。“也因此,中央和香港各界应充分凝聚一国两制的初衷认知与共识,根据自身角色做出合理努力。”

 

最后,田飞龙指出,特区政府及香港各派别乃至于中央需要继续思考五点:
一、附条件和有原则的“特赦”应当如何思考、设计及实现跨党派和事前沟通以及与中央进行沟通,达成一个各方可接受的稳妥方案,然后共同努力推进,寻求突破,需要确定某些底线。
二、特赦之外的和解措施如何思考和设计,泛民主派是否可以考虑签署一个“反港独,促民主”宣言书,与港独分离主义做明确切割,释放转向“忠诚反对派”的清晰信号。
三、立法会内部建立“跨党派饭盒会”,推进建制派和泛民主派的议会内合作,遏制恶意拉布和本土派议员的极端行为,理顺行政立法关系。
四、泛民主派对香港与内地的融合性措施(如一地两检、粤港澳大湾区等)以及推进国民教育的新计划持积极理解与合作的立场,拉近与特区政府及中央的心理距离,更加积极正面地理解国家的新发展和进步性。
五、中央在依法治港和依法支持香港落实普选方面持积极开放立场,根据香港政治和解与社会撕裂修补的实际成效灵活回应香港社会之政制发展、经济转型与社会重建的实质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