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禁锢酒店案 16岁少年为500元报酬看守事主 判教导所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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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学生于2020 年遭多名青少年禁锢酒店房间,并向其亲友进行勒索,他事后自行逃脱及报警。其中一名当时负责看守事主的16岁的少年,被控一项非法禁锢,之后又因未有出庭应讯,再被控不依期归押罪。他早前承认两项罪名,案件今(3日)在荃湾法院(暂代区院)判刑,暂委法官李颂然考虑到被告的角色,报告显示社会服务令或劳教中心对其帮助不大,终判处其进入教导所。

现已18岁的被告李英斌(学生),被控一项非法禁锢罪,指他于2020年9月15至16日期间,在观塘道326号工业家酒店一房间内,将事主X非法及损害性地禁锢,并违反他的意愿将他羁留;被告另因未依期到及法庭应讯,遭加控一项不依期归押罪。

事主X最后成功逃脱

法官引述案情指,案发时16岁的被告,当日到达涉案酒店时,事主X已被拘禁在酒店内。被告获指示看守X,可因而获500港元报酬。X事后成功逃走,并到警署报警。被告事后被捕,在警诫下称案发时曾扯起X衣领。法官考虑到被告案中角色、背景、求情等各种因素,报告显示被告的情况不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或劳教中心,故判他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DCCC 706/2021、41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