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倡儿童事务委员会具法定地位、调查权力 保障儿童权益
有争取儿童权益团体于特首选举前做问卷调查,发现本港儿童最关注教育、房屋等议题;林郑月娥的特首选举政纲曾提出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冀推动他们权益:如今林郑当选,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要求政府将委员会定位为独立法定机构,拨备资源设“儿童事务专员”,统筹政策研究、调查投诉等工作,但承认政府对此或会感到尴尬。
以儿童为主导的儿童权益关注组织“童梦同想”在特首选举前进行问卷调查,访问了近1500名8至17岁儿童,探讨他们最关注的问题。结果发现,关注教育的有71%,房屋有45%,而康乐文化和福利各占33%。成员林嘉宝以“玩”为例,指出观塘区规划上著重工业,甚少游乐场,儿童权益往往被忽略。另一位成员文咏琪表示,现时多议题牵涉跨部门,如家庭暴力、离婚等不只影响成年人,希望透过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能从儿童角度出发提供意见。另外,调查结果有82%受访者认为未来特首最应具备“遵守承诺”的特质,其次是“廉洁”,有81%。
倡委员会具法定地位
林郑竞选期间曾提出期望不同关注团体能参与成立委员会。24个组织早年组成“争取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联盟”,成员之一香港儿童权利委员会提出,委员会需具法定地位。该会执行干事黄惠玉指,全球有79个国家的儿童事务委员会有法定地位,如香港跟随,委员会的地位将类似平机会、申诉专员公署等,而不是只具备一般咨询功能。黄惠玉解释,一个咨询委员会未必能代表所有儿童,故需具备法定地位,设办公室、职员,设5部门做推广教育、政策研究、调查投诉等工作,由儿童事务专员统筹。她希望,儿童能有份选择专员人选。
忧设调查部成政府最大犹豫
联合国1989年通过《儿童权利公约》,保护儿童生存及发展、意见被聆听等权利,有近200个国家签署,香港同受约束,惟《公约》未被纳入本地法例,如有违反亦不算犯法。黄惠玉建议,委员会内设立调查及投诉部,有权力将不符合儿童权利的事情诉诸法庭,但她同时承认,该部门或成为政府最大的犹豫,“有国家收到1名儿童投诉,如发现严重违反儿童权利,委员会可以召开公听会、起诉等,令政府尴尬。”
工党立法会议员张超雄亦认为,“要做就要认真做”,林郑不应用政府设立扶贫委员会的做法来处理儿童事务委员会,“宁愿开始时咨询慢少少,都唔好行错第一步”。他指出,委员会的职责并非主要推行政策,而是监察政府施政有否做到儿童友善。立法会将于周四(20日)开小组会议讨论成立委员会事宜。
候任特首办:林郑上任后会要求相关政策局研究
候任特首办回复查询表示,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她的选举政纲中表示会考虑在政府内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汇聚相关政策局 / 部门和长期关心儿童权益的团体,聚焦处理儿童在成长中面对的问题。 她在上任后会要求相关政策局就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进行研究,并会咨询相关团体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