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考车牌“肥佬”给考官2千元 认行贿 遭官斥极度愚蠢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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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肉档男店员于今年7月,在运输署驾驶考试(即路试)中犯错,遂以2,000元行贿考牌主任图获考试及格,遭考牌主任拒绝及举报事件。男店员因而被廉署落案起诉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他今(20日)在观塘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斥被告的行为极度愚蠢,指考牌不合格可重考,押后案件至1月3日判刑,以待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赖长明(60岁),被控于2022年7月9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向公职人员,即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谢嘉伟Isuzu,提供港币2,000元,作为谢在油塘驾驶考试中心的驾驶测验中,让赖取得及格成绩的报酬。

案情指,赖于2022年7月9日到运输署油塘驾驶考试中心参加路试,由一名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主监考。被告随后在路试中犯下严重错误,遂向考牌主任提供2,000元,图获对方给予及格成绩。惟考牌主任拒绝接受贿款,并在驾驶考试结束后向运输署报告事件。廉署接获运输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后拘捕被告。

案件编号:KTCC 2323/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