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心|港府解运港器官所符法例细节 紧急启动预案极短时间完审批

撰文: 何瑞芬
出版:更新:

四个月大女婴芷希今(17日)完成换心手术,心脏来自内地,医管局形容安排属特事特办,合乎法规,但下午记者会未有详解特事特办程序及法规为何。至晚上,港府发新闻稿指,医院管理局已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465章)第4条和第7条及《人体器官移植规例》(第465A章)第4条规定,提交有关的进口器官证明书,并得到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按既定机制确认相关证明书。

港府发言人又指,昨(16日)内地一名脑死亡幼儿患者无私捐献心脏,当确认该心脏于内地没有合适受赠者,有关方面因应特区政府求助,紧急启动内地与香港的临时医疗应急救助人体器官共享预案,预案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内地医院随即安排进行手术,取出器官紧急运送到港。

▼“求心”的4个月大女婴芷希▼

+2

器官在输入香港时需附有相关的进口器官证明书

港府发言人晚上发新闻稿解释内地器官运港移植法律问题,指人体器官输入香港作移植用途受《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465章)第4条、第7条及规例第465A章第4条规管,根据条例,器官在输入香港时需附有相关的进口器官证明书,而证明书需载有各项法例所需的资料,包括述明该器官的取得已符合该输入地方的一切适用法律等。

港府:医管局确定器官移植符合国际标准及香港《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要求

政府表示,医管局已按上述法例提交有关的进口器官证明书,并得到人体器官移植委员会按既定机制确认相关证明书。医管局亦已确定器官的移植符合国际标准及条例要求,在确认所有程序均符合法规后,儿童医院医疗团队亦马上于昨晚安排及完成手术,成功拯救芷希的生命。

医管局下午未有清楚详解所指的“特事特办”程序,港府发言人在晚上的回应指,因芷希十分年幼,在香港一直未有合适的捐赠者出现,因此特区政府遂向中央政府寻求协助,恳请允许若在内地出现符合有关医学需求的脑死亡捐献者、而内地没有合适接受者的情况下,协调器官共享,拯救芷希。

昨紧急启动内地与香港临时医疗应急救助人体器官共享预案

发言人指,中央政府连同卫健委等单位随即透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与香港建立两地跨部门协调中枢,制定应急预案。到昨日内地一名脑死亡的幼儿患者无私捐献心脏,经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多轮自动匹配后,确认该心脏于内地并没有合适的受赠者,因此应特区政府的求助,紧急启动内地与香港的临时医疗应急救助人体器官共享预案。

预案极短时间完成审批 内地医院随即安排手术取出器官紧急运港

经国家卫健委、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海关总署及内地相关单位配合下,预案在极短时间内完成审批,内地医院随即安排进行手术,取出器官紧急运送到港。

港府:近年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令人瞩目发展

港府又说,近年国家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令人瞩目的发展,并透过该系统确保中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永久性居民)可受惠于公平公正器官分配与共享,获世界卫生组织高度认可,形容今次合作是充分体现出内地与香港共同以生命至上的原则和信念,携手拯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