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爬渠逃出理大案 郑锦满被加控暴动罪 案押后下月作结案陈词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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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公民前成员郑锦满等多人涉爬水渠逃离理大案续审,控方上周传召证人完毕后,突要求加控郑暴动罪,辩方曾提出反对,但暂委法官郑念慈批准控方申请,但不许控方再就此罪呈上新证据。郑官又裁定众被告表证成立,众人表示将不作自辩,郑官把案押后至12月16日作结案陈词,并暂定明年1月14日裁决。

5名不认罪被告:何志豪(28岁,装修工人)、郑锦满(32岁,前立法会议员助理)、陈启贤(33岁,民政事务总署行政主任)、冯思睿(30岁,舞台灯光工人)、林泳汶(31岁,广告导演),同被于2019年11月20日,在香港连同其他人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即妨碍香港警务处将会作出逮捕的作为。

新增控罪指郑锦满于2019年11月17日,在理大连同他人参与暴动,郑否认有关罪名。

案件编号:DCCC 314,363/2021

2019年11月20日,疑有人从下水道逃出理大。(详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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