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水事件官员斗卸责 应耀康“惊读错承建商个名”最惹火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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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晴邨在2015年爆出食水含铅事件,房署署长应耀康曾拒绝交出承办商名称。(资料图片)

政府帐目委员会今日发表报告书,批评房屋署在处理公屋食水含铅事件疏忽及态度散漫,亦点名批评署长应耀康作为主管人员,未有克尽厥职,难辞其咎,并表示极度遗憾。

不过,今次报告没有针对事件中其他负责官员,包括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时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及水务署署长林天星。事实上,去年6月食水含铅超标调查委员会发表调查报告,也曾批评水务署、房委会及承建商等集体失职,惟当时林郑月娥不单拒绝道歉,更只用事件乃是制度问题,“看不到有任何一位同事要负上个人责任”而轻轻带过。

应耀康“醒唔起”回应挨轰

事件中牵涉的政府官员,真的没有责任吗?观乎他们在事件曝光后的应对,便可见到官僚卸责可以去到有多尽。其中应耀康前年曾以“惊读错”为由,拒绝披露承建商名称,到今年初又要“醒唔起”解释跨部门会议没有做会议纪录,失言多次遭炮轰。

铅水事件被揭后,房屋署起初否认食水有问题,其后证实食水含铅,2015年7月10日,事件爆出一星期后,身兼房屋署署长的应耀康才交代事件,指邨内两个水喉驳位发现有使用铅的烧焊物。惟当被问到承建商名称时,他最初以“惊读错佢个名”没有回应,再被追问时,就指“净系记得几个字”,继续拒绝回应,当日遭社会舆论猛烈炮轰。

立法会帐目委员会点名批评应耀康未有克尽厥职,难辞其咎,并表示极度遗憾。(资料图片)

说法有误 诿过记者

应耀康在7月13日继续回应事件,当时指启晴邨只有小部份厨房、厕所使用已安装喉管的预制组件,但当晚政府出稿指,邨内有一半浴室单位的喉管在内地安装。应被质疑说法有误,他解释指无意混淆或隐瞒资料,但在参考部门同事资料后,认为可描述为“部份”,又称或因记者发问时形容为“少量”,故顺著说以总数计算属少量。

不过,应耀康在当晚又再改口称,“需时整理启晴邨预制组件的相关数据,令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和房屋署在不同时间发出了不一致的讯息,因而造成任何混乱,表示抱歉”。

跨部门会议无纪录因“醒唔起”

今年1月,应耀康在立法会帐目委员会上解释,前年铅水事件的首七次跨部门会议,因“醒唔起”,职员“很投入眼前工作”故没有做会议纪录。应续指至第八次会议,认为日后“或有人有兴趣知”,才开始做纪录。民主党议员林卓廷指开会亦不做会议纪录,质疑当局是否有事隐瞒公众,又炮轰房署官员是否集体出现“思觉障碍”。

去年多名负责处理铅水事件的官员,包括陈茂波、张炳良、林天星及应耀康向公众致歉,仅林郑月娥坚持“不须负个人责任”。

今次帐目委员会报告点名批评应耀康失职,惟没有提及其他四名负责官员,包括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时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及水务署署长林天星。

林郑拒为铅水事件致歉

食水含铅超标委员会去年公布最终调查报告,认为事件属各部门集体失职,政府在2016年5月31日召开记者会,会上陈茂波、张炳良、林天星、应耀康四人,均为事件向公众道歉。惟林郑月娥则指即使委员会聆讯反映政府部门警觉性不足及监管制度有纰漏,亦不等同个别公职人员疏忽职守,故认为不需负上个人责任。林郑亦没有就事件向公众致歉。

陈茂波遭批“隐形”

陈茂波虽然未被传召进行聆讯,但亦遭批评在事件上“隐形”,他在记者会上指水务署是发展局辖下部门,局方责无旁贷,并向受影响居民致歉。

张炳良拒为事件负责

身兼房委会主席的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在2015年10月曾指,承认制度上有不足,除了验水无验铅外,亦无检查部件含铅量,当时他拒绝为事件负责,指人为或机构责任,应交由调查委员会研究。至去年出席聆讯时,张曾多次表示不清楚房署是否有参考外国类似案例,并指须由房署副署长冯宜萱作答。

林天星再提“一生拉匀计”遭官斥

事件中水务署被广泛批评须负上最大责任,但林天星去年在调查委员会聆讯上,再次提及饮用铅水“一生拉匀计”不会有影响,遭委员会主席陈庆伟法官直斥,居民已饮用两、三年、血铅已超标,“你话畀我听长期饮一世先有健康风险,系咪真系咁?”,又反问林“你作为水务监督,你认为咁样系咪安全”。

林天星亦曾为署方不验“头浸水”辩护指,验水目的不同,又坚持现时只收集冲水数分钟后的样本代验有效,并拒绝为全港屋邨再验水。

令人感到诧异的是,帐委会虽曾传召林天星作供,但今次报告并无对他作出批评,与应耀康比较实有放生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