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视涉四宗罪 被罚钉牌30日 料不会提早停播
撰文: 曾雁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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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召开特别会议,考虑到亚视涉及多宗违反有关法例和牌照规定的个案。经全面考虑具体情况、亚视的申述,以及《广播条例》的法定要求后,基于以下四点,根据《广播条例》第31条暂时吊销牌照。
今年2月6日至19日,没有在本港台播放详尽新闻报道;以及自2月6日起,没有在国际台播放详尽新闻报道
没有遵守《广播条例》规定,公司董事必须符合居港规定的要求
欠交免费电视牌照费第一期费用
欠交两项罚款
通讯局发言人指,播放新闻节目、确保公司董事符合居港规定,及缴付牌照费及缴付罚款,是持牌机构的法定责任,但亚视完全没有履行,遂作出惩处。
发言人指出:“通讯局根据《广播条例》的规定,今日已向亚视发出书面通知,述明通讯局正在考虑暂时吊销其牌照及有关考虑的理据,并邀请亚视在28日内作出申述。通讯局在收到亚视的申述,并跟从《广播条例》的程序后,会就事件作出最终决定。”
根据程序,亚视可于该28日内(即3月21日前)提出申述,若亚视不作出任何申述,通讯局作出钉牌决定,亦需要给予30日的上诉期。换言之,最快亦需要58日后才能正式钉牌,远远在亚视的牌照期满的4月1日之后。
虽然不太可能在亚视牌照期满前完成钉牌程序,但通讯局发言人强调:“通讯局绝不能以此为理由,对亚视不作惩处,亦不会缩减或绕过《广播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及时限。”
亚视表遗憾 称已发放12月欠薪
亚视发表声明,对通讯事务管理局启动“钉牌”程序表示极度遗憾,会征求法律意见作出“合乎情理”申述。亚视又指,新投资者“中国文化传媒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正积极解决各项“历史遗留的问题”,新投资者强调对整合重组后的亚视发展充满信心。亚视又指,今日已向所有尚未获发12月份薪金的在职员工发薪,并正积极安排1月份的薪金发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