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少年男女带火枪等往游行 官指严重但有悔意 判更生中心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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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于前年7月1日响应网民游行号召,在天后一带堵路及纵火。警方其后进入英皇道侨兴大厦搜查,在3名未成年男女身上搜出卡式石油气连火枪、伸缩棍及锤子,3人被控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共3罪。其中一人早前认罪,另外两人则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裁判官王证瑜今(17日)在东区法院判3人进入更生中心。

须判禁闭式刑罚

王官判刑指,第三被告承认控罪,展示真诚悔意;而另外两名被告虽经审讯被定罪,但如今均有表示悔意,行为值得鼓励。惟本案的控罪及案情均属严重,法庭应考虑判处禁闭式刑罚,终决定接纳报告建议判处3人进入更生中心。

被捕时有卡式石油气连火枪

3名被告依次为17岁女生关海翘、16岁叶姓男生及16岁许姓男生。关及叶同被控1项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指2人于2020年7月1日在北角英皇道侨兴大厦2楼楼梯间,管有1支卡式石油气连火枪;许则被控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两罪,指其于同日同地携有1支伸缩棍及1个锤子。许早前承认2罪,而其余2被告则经审讯被裁定罪成。

案件编号:ESCC 249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