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TG鼓励人向政府报仇 官称煽动言论有机会创造孤狼 囚1年
送货员涉在Telegram群组内连月发文煽惑他人,包括鼓励他人向中港两地政府“报仇”,及于平安夜非法集结等。他早前承认非法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等4罪,今(1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陈广池指,涉案帖文可在使他人潜移默化中作出激进行为,或是有人在铜锣湾刺警后自杀等案件的原委,更大有机会创造及产生会自杀、伤人的“孤狼”,法庭须用“严刑重典”,判他入狱1年。
被告陈泰森,23岁,被控1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及3项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控罪指他于2021年12月13日非法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及在2021年8月19日至12月8日发表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的煽惑言论。
指被告由自闭人变网络暴力推手
法官判刑时提问,为何被告一个善良、单纯、自闭的人,在网络平台上却变成一个嗜血、无情、歹毒的暴力推手,与网络上有心或无意的“同声同气”者互相扶持、“斗凶狠”、自吹自擂,造成恶性循环,直指本案被告便是一例。
帖文令人潜移默化作激进行为
对于辩方指被告的帖文只是昙花一现,法官认为这说法忽视了互联网的作用及功能,既然Telegram容许帖文存在,即可任人不限区域、地方浏览。这些帖文可导致他人在潜移默化中作出激进行为,这或是有人在铜锣湾刺警后自杀、有人狂殴一名律师的袭击案件的原委。
不单要惩罚还要当头棒喝
法官续指,被告案发时视《国安法》为无物,患有自闭症、不知法律后非合理辩解,辩方指被告独自行事属以偏概全的说法,被告虽独自转发帖文,却希望“全民”响应,肯定认为“人多好办事”。法官又指,煽动大有机会产生、创造“孤狼”,他们可自残、自杀、严重伤害他人、杀人放火等,故法庭须用“严刑重典”,不单要惩罚、阻吓,还是要当头棒喝,再次重申守法的重要性,互联网非无法无天,让人大放厥词的地方。
指被告当国安法是纸老虎
法官最后指出,被告于2021年8月至12月持续犯案,非一时冲动,更当《国安法》为纸老虎,公然与所谓“志同道合”者一同犯案,刑责严重,其煽动行为会将可安居乐业的香港搞乱,对经济、民生造成影响。法官考虑到被告非政治人物、涉案煽惑内容、患有自闭症等,加上相信被告痛定思痛,不会再因“刷存在感”而犯案,终判其囚12个月。
网上发言得到一点认同
辩方求情指,被告患有自闭症,求学时曾被欺凌,还押时亦被囚友欺凌。被告的沟通能力有限,在人际交流中得不到认同,但在网上发表言论却得到一点的认同,因而导致被告案发时未经过深思熟虑,便将网上看到的报道、讯息传播开去。辩方另引述其他煽动案例,指被告非政治人物,没有利用儿童犯案,情节较轻微。
官认为刷存在感更恐怖
惟法官认为“刷存在感”更恐怖,指志同道合者“互炒”,更加容易产生“孤狼”。法官又提及律师陈子迁受袭案,指陈案发时遭示威者袭击至满身是血,最后更有人将一块路牌掷向陈,若不幸击中陈,则“分分钟好似演唱会嘅情况”。
案件编号:DCCC 35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