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2017】周三晚截止申请 准买家交表攻略全面睇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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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屋2017销售计划将于明日(12日)截止申请,料今明两天是递表的高峰期。
由于今期申请极为踊跃,有机会打破历来最高申请纪录,《香港01》特别提醒各准买家递表时的注意事项,以免交表后取消资格,错过“上车”黄金机会。

新居屋截止申请时间为4月12日。(钟伟德摄)

周三晚7时截止申请

房委会指截至昨日下午5时,已收到48,900份申请表,暂超额认购约22倍,如准买家欲赶上申请的尾班车,就要留意交表的最后“死线”,因乐富房委会居屋销售中心最后截止收表时间,为明晚7时正,逾时不候,有意申购今期居屋者,切勿因记错时间而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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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然准买家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表,该申请表将以邮截日期为准。换言之,如申请者未能在邮政局的办公时间内寄出,有关申请将不获接纳。

交支票注意:擡头人、删持票人、背面填资料

虽然申请者在递表时毋须提交收入、资产等证明,但须连同身份证副本一并提交;至于申请费用为200元,需以划线支票递交,支票擡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及删去“持票人”一字,银码须以正楷填写和不接受期票,背面须填写申请者的身份证号码及联络电话,如支票未能兑现,将会被房委会取消资格。

删改申请表不可用涂改液

至于填写申请表方面,申请者需使用黑色或蓝色原子笔,以中文正楷及英文大楷填写,如有删改需在删改处加签,不可用涂改液或改错带涂改,而方格部分须以“■”填满。

重复申请将作废

此外,按申请规定每个申请家庭只可递交一份申请,夫妇必须名列同一申请表,如发现重复申请,将一律作废。绿表申请者亦需亲自到公屋所属的屋邨办事处,或租约事务管理处签署核实盖印,该申请表才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