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偷拍住宅酒店住客 团体形容是“幻想情节” 如同偷拍裙底
一部无人机“堕机”后,警方发现内存逾20条不雅影片,今日(4日)以涉违“窥淫罪”拘捕一名26岁男子,怀疑他利用无人机偷拍金钟、湾仔一带住宅和酒店的住客,事件衍生出涉及无人机的私隐问题。《小型无人机令》于今年6月起生效,据民航处小型无人机操作安全规定文件指出,小型无人机机主和遥控驾驶员仍应遵守受香港其他法例规管的所有其他规定,即有人利用无人机犯法,相关部门仍然有执法权利。
香港专业无人机公会创办人颜乐恒表示,今次事件较怪,似是“幻想情节”,情况等同在港铁偷拍裙底。他解释,遥控驾驶无人机时,一般会与建筑物保持10至30米距离,若需近距离拍摄建筑物情况,应事先在大厦张贴告示,提醒住户如有需要可关窗拉窗帘,甚至要求避开其单位等,相信此等做法可避免独犯私隐条例。
新例要求250克或以上无人机遥控驾驶员须注册
《小型无人机令》已于今年6月起生效,新法例将规管250克或以上的小型无人机,必须有小型无人机注册及标签,其遥控驾驶员亦须通过注册,视乎无人机种类及用途等,例如在限制飞行区操作或重量超过7公斤但不超过25公斤等,驾驶员甚至接受培训及考核,飞行前亦须获民航处事先许可。
机主及遥控驾驶员须遵守私隐条例等
根据民航处发出的小型无人机操作安全规定文件指出,《小型无人机令》主要旨在保护航空和公众安全,该命令并非要取代其他政府决策局或部门或规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其他法律或规管要求。因此小型无人机机主和遥控驾驶员仍应遵守受香港其他法例规管的所有其他规定,例如《电讯条例》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因此若有人使用无人机时、或利用无人机去触犯香港其他法例,相关部门仍然有执法权利。
新例可赋权警方检查无人机 运输局:助私隐条例执法
运输及物流局今年7月曾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查询,提及新法例赋权警务人员及获授权人员阻止影响公众或航空安全和正进行其他未经授权的小型无人机操作。执法权力涵盖的范畴包括阻止小型无人机飞行或致使小型无人机着陆;检取、扣留、搜查和检查小型无人机及其相关控制装置等。
该局更表示,新法例的实施有助追查小型无人机机主和遥控驾驶员,从而协助《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执法工作。有关私隐意识的资料,包括私隐条例的条文及遥控驾驶员安全及妥善操作无人机的责任,亦已纳入遥控驾驶员在注册过程中必须阅览的资讯。
至于违反《小型无人机令》相关法例,例如危险操作、未有遵从法例注册等,一经定罪,可以被判处监禁2年及罚款10万元,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无人机公会指事件似幻想情节 未听闻有人利用无人机偷窥
香港专业无人机公会创办人颜乐恒表示,今次事件较怪,似是“幻想情节”,情况等同在地铁偷拍裙底,又指做未听闻有人会利用无人机偷窥,认为事件与无人机本身无关,希望大众不要“妖魔化”无人机。
他又表示,为避免触犯私隐条例,若利用无人机拍到其他市民行动,而有关影片将向公众公开,一般会参考Google街景的做法,为该些市民脸部“打格”。
近距离拍摄应事先张贴告示
至于使用无人机时,颜表示,一般会与建筑物保持10至30米距离,但如果需要近距离拍摄建筑物情况,则应事先在大厦张贴告示,提醒住户在某个时间会有无人机飞过。他又建议若住户介意,可事先关好窗及拉窗帘,较反感的市民甚至可以要求无人机避开其单位等,相信此等做法可避免独犯私隐条例。
▼小型无人机规管要求▼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表示,会密切留意相关事件发展。署方表示,《私隐条例》就个人资料的收集、持有、处理及使用作出规管,若航拍机备有摄录功能可拍摄并储存他人的影像及/或录像,以用作识别有关人士的身份,便有机会涉及收集“个人资料”,相关的资料使用者必须遵守《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及相关规定。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强调说:“住所、酒店房间属私人空间及市民合理预期有私隐的地方。若航拍机停留在住所或房间窗前拍摄屋内或房间内市民的影像,有关做法可构成违反保障资料第 1 原则,侵犯相关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