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进口急冻吞拿鱼柳验出有毒代谢物 误食可致口腔刺痛、呕吐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31日)表示,正跟进一宗涉及吞拿鱼柳的食物中毒个案,并到涉事食肆及进口商调查,在进口商抽取的一个越南进口的急冻吞拿鱼柳样本中,检出含约每公斤2,800毫克的有毒代谢物组胺,可引致口腔有刺痛及灼热感、呕吐及晕眩等中毒反应。食安中心指进口商亦已展开回收,呼吁市民不要食用,业界若持有受影响产品,亦应立即停用或停售。
涉及尖沙咀食肆 食环署未公开名称
食安中心表示,早前接获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通报涉及吞拿鱼柳的食物中毒个案后,随即派员到位于尖沙咀怀疑涉事的食肆及进口商跟进调查,并追踪有关吞拿鱼柳的源头,抽取样本作化验,结果显示进口商一个急冻吞拿鱼柳样本被检出每公斤2,800毫克的组胺,可能引致中毒反应。有关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急冻吞拿鱼柳
来源地:越南
批次编号:VN 166 VI 157
生产日期:二○二二年七月五日
食用期限:二○二四年七月五日
进口商:日川亚太(香港)有限公司
进口商、供应商及食肆须弃置相关食品
中心发言人称,有关进口商、供应商及食肆正按中心指示停售及弃置相关食品,进口商亦已展开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2512 2900,查询有关产品的回收事宜。中心亦已向负责人和员工提供食物安全和卫生教育,并指令该处所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及落实改善措施以确保食品安全,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中心又说,组胺较常见于吞拿鱼、沙甸鱼、马鲛和银鱼等若干种鱼类中,是因细菌腐败而产生的有毒代谢物。进食含大量组胺的鱼可引致中毒反应。组胺的中毒症状包括口腔有刺痛及灼热感、面色潮红、出汗、恶心、呕吐、头痛、心悸、晕眩及出疹。中毒症状会在进食后几个小时内出现,并通常在12个小时内消失,亦无长期影响。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可被判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