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仔涉骗姊妹案】事主首次见面提及家人有钱 被告即与她拍拖
90后姊妹花涉被自称是“室内设计师”的已婚肥胖散工骗360多万元案,今(7日)于区域法院续审。惨被欺骗感情和金钱的女事主续作供,她称首次与被告见面时,提及家人卖楼获利,并会购买新屋,被告即与她拍拖,之后更不断建议她投资,她亦有问其他朋友是否也一同投资,但没有朋友理会,故最后找了姊姊。事主又说,她当时有考虑被告是“设计师”及有能力还款,否则不会把钱“借畀一个无将来发展嘅人”。
被告朱德晖(34岁),报称货柜码头散工的,早前否认5项欺诈罪,应讯期间一直低头,目无表情,未有看过旧爱一眼。
人财两失女事主冼丽珊(24岁)称,她称被告为“肥仔”,二人首次见面时,她向“肥仔”透露了她当日稍后会到银行做楼宇按揭,“肥仔”便追问她会借多少钱、计划买入的单位要多少钱等等,该次见面后,二人便开始拍拖。
被告称认识熟投资的朋友
冼称她本身对投资没有兴趣,亦没有认识,故不会自己投资,但她一心打算与她“肥仔”发展,“肥仔”又向她表示一向有投资,并认识一个熟识投资的朋友,已用10多万元开投资户口,但未能取回该笔款项,故想冼“畀少少”他,令他开更大额的投资户口,又承诺赚到的会归冼所有。
冼指,“肥仔”之后又叫她开大额的投资户口,但她没有钱,拒绝被告要求,“肥仔”之后“氹”冼姊开户,冼亦曾问身边朋友有否要投资,朋友都没有参与。她见“肥仔”“好需要人开户口”,与胞姊商量后,决定取出60万元开户口,而“肥仔”则会向家人借30万元。
事主称被告曾说:大家日后都系一家人
冼称,她的家人先前卖楼,将钱存入胞姊户口,家人亦准备买另一个单位,已支付80万首付,原定去年5月付余款700多万元。
冼续说,“肥仔”又多次游说冼投资,她亦3次借出10多万及40多万,每次均以现金将钱交给“肥仔”。“肥仔”又趁她到广州期间,问其姊借钱,姊分3次借出近一百万现金。她强调,该笔钱是重要的钱,不会“借畀一个无将来发展嘅人”。而“肥仔”又多次游说她不要做按揭,又指将来与冼结婚后,“大家日后都系一家人”,又指家人可借钱予冼,令她们一家不用付利息,惟冼其实一次也没见过“肥仔”的家人。
事主认家人尚有其他物业
冼在辩方盘问下透露,她于香港出生,其姊则在内地出生,并在1999年来港生活。庭上又揭露冼的家人除在元朗合财街一物业外,亦于好顺景大厦及竹园拥有物业,而上述物业均由冼的父母及胞姊拥有。案中被骗去的钱则全部存入胞姊的星展银街户口。
辩方质疑冼曾向“肥仔”称不满父母将财产都给胞姊,冼否认。辩方又指,她曾向“肥仔”表示,“钱放在家姐度,因为家姐无咩朋友,同埋家姐唔会乱使钱”,冼只承认曾说过家姐不会乱花钱,否认自己是“大花筒”,但承认会问姊姊取钱美容及做指甲,又承认曾向“肥仔”透露,“借钱问家姐最容易”。
案件编号:DCCC8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