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指政府禁播《蝙蝠侠﹕黑夜之神》 政府发言人:与事实不符

撰文: 马炜杰
出版:更新:

据《彭博》报道,通讯事务管理局辖下的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禁止曾于2008年上映的电影《蝙蝠侠﹕黑夜之神》于中环海演户外空间播映。政府发言人今晚(21日)表示,有关报道毫无根据,与事实不符,指活动主办单位已经发出声明,是由于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认为电影含暴力内容,不适宜于户外播放,故主办单位决定更改放映的电影。

+6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外国媒体报道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禁止曾于2008年上映的电影《蝙蝠侠﹕黑夜之神》于下星期在香港一场户外活动中播放,特区政府发言人严正表示有关报道毫无根据,与事实不符。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活动主办单位已经发出声明,清楚指出由于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认为电影含暴力内容,其程度不适宜于户外播放,故主办单位决定更改放映的电影,发言人补充指,按一贯做法,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不会就个别影片的申请作评论。

The Grounds放映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下午在施政报告记者会上表示,主办当局已作出澄清及解释,没有补充。

《有线新闻》引述消息人士表示,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考虑到任何人、包括儿童都会途经中环放映场地,而电影含有暴力镜头、属于IIB级别,即是“青少年及儿童不宜”,曾要求删走部分暴力镜头以便在露天场地播放,但主办单位最终决定撤销申请。消息人士又强调电影仍然可以在戏院内播映,今次事件不涉及《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