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再延长措施 公屋户倘有经济困难未能交租 可申暂缓迁出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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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今日(13日)宣布,在今年10月至12月期间,公屋租户如有短暂经济困难未能及时缴交租金,可向房委会申请暂缓发出迁出通知书。若获批,房委会将在这段期间暂缓向该些租户发出有关通知书。

房委会表示,在今10月至12月期间,公屋租户如有短暂经济困难未能及时缴交租金,可向房委会申请暂缓发出迁出通知书。(资料图片)

五度延长措施

房委会表示,在疫情下,为帮助有经济困难的租户渡过困境,房委会已于2020年5月至10月采取临时措施,暂缓向成功申请的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其后房委会将这项措施先后四度延长至今年9月。

鉴于疫情对本港经济的影响持续,房委会决定再度延长有关措施至今年12月,为期3个月。

房委会又指,过去一直透过租金援助计划协助有短暂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合资格申请人可获减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为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