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台主持杰斯发煽动言论 官斥增破坏治安风险 囚32月兼充公资产
网台D100主持“杰斯”(原名尹耀升)承认前年在网上发表包括推翻中国共产党,及宣扬香港独立等言论,更涉洗黑钱1032万元。他求情时称,原本在网上频道讲波的他,受社会气氛影响才评论政治。他被还柙后经过反思,看到自己过去的愚昧和自大,一切以自己为标准,并成了天主教徒,现已学懂放下愤怒和宽恕,现只想与家人重聚。案件今(7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谢沈智慧指尹作为网媒,对普通市民具影响力,他却利用其网台作出煽动行为,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和治安的风险,判他入狱32个月,并正式下令充公他487万资产。
法官早前已称会充公尹的487万资产,今正式下命令,并限尹须在6个月内缴付,否则加监5年。
被告尹耀升(54岁)承认1项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和3项洗黑钱罪。煽动罪指他于2020年2月8日至11月21日期间,与其他人串谋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主持、制作、发布及上载网上节目。洗黑钱罪则指,他于同年2月22日至11月30日,清洗约1032万的黑钱。
同案女被告利宝丽(51岁,保险从业员)则否认两项洗黑钱罪,连同尹否认的6项控罪则保留在法庭档案,不予起诉。
指尹发表言论部份原因为选票
对于辩方求情称尹非政治人物,犯案非为一己利的说法,法官并不认同,指尹已承认推动民主派初选,部份原因是为了选票,且尹的收入来源亦与其节目观看多寡有关。
口才了得绝非一时冲动
至于辩方指案发时社会背景、气氛独特,尹作为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最初是受雇主要求才谈及政治,当时真诚地认为其言论并不犯法,惟法官认为尹的言论充斥粗言秽语的谩骂,对于辩方指尹不善言辞,法官反指尹以口才、点击率赚取收入,绝非快言快语,且尹持续犯案,亦可见其绝非一时鲁莽,辩方的说法非有效减刑理由。
官斥尹发煽动言论行为是火上加油
法官指,尹作为网媒对普通市民具影响力,却利用其网上平台作出煽动行为。另犯案时香港正值连串、持续并严重的暴力冲击和违法行为,法官直斥尹的行为明显是火上加油,加剧破坏社会安宁和治安的风险。此外,尹在国安法生效后5个月内仍持续犯案,明显是挑战法律,就煽动罪判其囚14个月。
指尹是洗黑钱的主脑
至于3项洗黑钱罪涉及超过1000万,超过410次提存款转帐交易,交易长达9个月,期间尹指示利协助处理财产,明显是主脑,就此3罪分别判他入狱12个月、20个月及12个月,3罪同期执行,但其中18个月与煽动罪分期执行,即尹的总刑期为32个月。
曾发言论要求外国制裁香港官员
案情指,尹于案发期间在网上频道“杰斯频道”、网台D100 等主持共39个节目,部份内容包括煽惑他人抗拒或推翻中国共产党、推动初选、掟汽油弹和宣扬香港独立等。其中于2020年8月8日的节目中,他要求外国政府进一步制裁香港主要官员,包括给予时任特首林郑月娥一个“死全家族”的教训。
亦提中共是极权独裁国家
他在其他节目亦多次发表煽动言论,包括形容中共是全世界最邪恶的极权独裁国家,著观众应仿傚乌克兰的革命运动,“赶到林郑著草都得”;指内蒙古和香港各有所属族群,前者的酷刑较香港的新屋岭,“恐怖呢一百倍一千万倍都唔止”,但仍然持续抗争;指共产党要消灭各个族群,进行文化灭绝;并指中国国旗代表不会聆听人民声音、恐怖统治和殖民;台湾则是有自由民主的独立国家等。
就尹承认洗黑钱罪,指他于涉案时间透过三个银行户口,清洗合共约1032万元的黑钱。该些户口都有巨额转帐等,亦与尹报称的主要收入不相称。
还柙期间学懂放下愤怒和怨恨
尹认罪后撰写了一封求情信,并呈上法庭,信内提到,他在还柙期间反思,认为此属天主的安排,要他放下愤怒、怨恨、自私、骄傲,重新去学习宽恕和苦痛,及认识自己的无能。他又写到:“我看见自己的愚昧、妄自尊大、自以为事…我一直以为自己的良心便是一切的标准。”他的代表律师亦指,案中涉及的洗黑钱方法并不复杂,尹没有得到报酬。
案件编号:DCCC 6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