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起实施 疫苗通降至5至11岁需打两针 安心出行可加同行人士
政府今日(27日)提醒市民,周五(30日)起,5至11岁儿童进入任何“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均须符合接种两剂新冠疫苗,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三个月。此外,由同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在“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二和第三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将由6个月缩短至5个月。
“安心出行”亦已加入新功能,市民可同时储存自身及最多8名同行人士(包括获豁免使用“安心出行”的15岁或以下子女、65岁或以上长者或残疾人士等)的“疫苗通行证”。家长可使用“医健通eHealth”流动应用程式,添加子女为“我的家庭成员”,以同时查阅及出示自身及子女的“疫苗通行证”。
政府表示,5至11岁儿童须在“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一剂疫苗后未满三个月(须于接种第一剂疫苗三个月内接种第二剂疫苗)或已接种两剂疫苗;12岁或以上人士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未满五个月(须于接种第二剂疫苗五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或已接种三剂疫苗,才会获视为符合接种要求。
另外,曾感染新冠肺炎的5岁或以上康复人士如在感染前未曾接种任何疫苗或只接种了一剂疫苗,须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失效前(即康复后六个月内)根据接种要求接种额外剂量的疫苗,以符合接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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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在感染前已接种至少两剂疫苗的康复人士,则无须再接种,但需要在“康复纪录二维码”失效前,透过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或“医健通eHealth”流动应用程式下载其带有康复身分的疫苗接种纪录。
为配合上述“疫苗通行证”新安排,“安心出行”已加入新功能。市民更新程式后,可同时储存自身及最多八名同行人士(包括获豁免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十五岁或以下子女、六十五岁或以上长者或残疾人士等)的“疫苗通行证”,便利他们一同进入“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时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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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可使用“医健通eHealth”流动应用程式,添加子女为“我的家庭成员”,以同时查阅及出示自身及子女的“疫苗通行证”,家长可浏览“医健通”网页,了解相关操作。儿童或家人亦可携带及出示印有二维码的纸本纪录或以储存于手提电话的相片展示二维码,作“疫苗通行证”之用。
政府表示,现时本港的第三剂疫苗接种率达77%,已建立一定的防疫屏障。然而,作为重点保护人群的“一老一幼”新冠疫苗接种率仍有改善空间,而提升他们的接种率亦是保障整体市民健康及推动医疗复常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
政府提醒,市民应留意接种第二剂和第三剂疫苗的建议间距,特别是十二至十七岁人士接种第二剂和第三剂复必泰疫苗应相隔1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