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士提反书院爆更衣室偷拍 警拘7男生 大律师:若涉淫亵好严重
撰文: 刘定安 梁铭康 邓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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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港岛赤柱的百年名校圣士提反书院,爆出更衣室装偷拍镜头事件。据知,有学生在群组看到传阅的偷拍片段,感到不妥,向校方反映事件;教职员上月下旬在校内更衣室发现被安装多个偷拍镜头,据知涉及运动场及泳池。由于事态严重,立即通报校方报案。警方接报调查,更惊动重案组介入,据知多达7名本地男学生涉案被捕。现正追查有几多受害人涉及案件;被捕人安装镜头的用意,包括是否为恶作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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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若偷拍淫亵影像 后果好严重
7名15至16岁的男学生涉嫌“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被捕,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5年。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偷拍一事可大可小,当中可有几个考虑点,包括最重要是拍摄内容有没有淫亵影像,如果有,后果将会好严重;亦要调查当中的目的,若是好奇心作祟等单纯的理由,性质较轻,但如果是以偷窥未成年少女的心态出发,并将偷拍内容放上网,甚至图利,法庭或会重判。
陆伟雄指出,根据《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任何人制作及发布儿童色情物品,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万元及监禁8年,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则可处罚款100万元及监禁3年;即使保存传阅所得的儿童色情物品,也属管有,亦可被定罪及判监。至于何以界定儿童色情物品,陆补充,不一定祼露才称得上色情,意淫也可是,但最终需由淫亵物品审裁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