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疑警发告票突加速开车 令警被拖行10米 认危驾等囚2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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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在双黄线停泊拒驶走,警员欲发告票时,却涉突然开车令警员被拖行约10米。司机早前承认阻碍公职人员及危险驾驶等罪,他被捕后称不知道员被拖著。裁判官罗德泉今(26日)在东区法院判刑指,警员当时正执行职务,被告没有理会并加速而造成危险,须判监禁刑罚,故判被告入狱2个月,停牌1年及赔偿警员800元。

被告何俊宽(61岁),承认于2022年3月23日,在中环毕打街1号至3号中建大厦外,阻碍辅警A7303;及于同日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的士。

案情指,当日下午1时许,被告将的士停泊在双黄线地方,警员要求他驶走,被告拒绝,警员便透过车窗要被告出示身份证,并准备向被告发告票,被告没有理会,更把的士驶前,警员捉住的士车窗要求被告停车,被告没有理会并加速,并说:“黐线!”再将的士加速驶走,警员被拖行约3个的士车位后跌倒在地,警员觉得痛楚,手脚亦有受伤,须放5日病假。被告当时成功驶走的士,但同晚被捕,他警诫下称因怕被发告票而开走的士,当时不知拖住警员。

案件编号:ESCC 51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