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学思政成员7次摆街站叫光时口号 认煽动罪 3人囚30至36月

撰文: 朱棨新 郭颢添
出版:更新:

学生组织贤学思政4名前成员涉7次攞街站时,呼吁他人对抗当权者,建立香港民族,又指抗争是以“揭竿而起”、“革命”和“战争”的形式进行。而抗争将会持续,直至香港重光。他们亦呼吁他人反抗疫情防控措施,煽动公众勿安装或使用“安心出行”程式。四人早前承认“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案件今(22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郭伟健认为案件非属“案情较轻”,可判5年以下刑期,遂判其中3名年过20岁被告入狱30至36个月,年仅19岁的女被告则入教导所。

4名被告依次为:王逸战(21岁)、陈枳森(21岁)、朱慧盈(19岁,女)和黄沅琳(20岁,女)。王逸战和陈枳森分别“贤学思政”的前召集人和前秘书长,朱慧盈和黄沅琳则为前发言人。法官今判王逸战入狱36个月,陈枳森入狱34个月、黄沅琳入狱30个月,朱慧盈判入教导所。

四名被告今在区域法院被判囚.......

认为案件属情节轻微但偏严重

法官郭伟健判刑时指,本案案情不及“第二代美国队长”马俊文的案件严重,马曾在20个场合中高呼“光时”和港独口号,4被告所属组织只曾摆街站7次,认为属“情节轻微”类别中偏近较严重者,故可判5年以下刑期或教导所。

光时口号有分裂国家之意

郭官又称,自古以来香港人都是中国人,亦是中华民族,4名被告所发布的言论,对儿童、年青人及心智不成熟的人可能会受到影响,或误以为香港不属于中国。至于“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等口号,主张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其中王逸战更曾3度叫“光时”口号,郭官认为,4名被告必定知道“光时”口号有港独及分裂国家之意,以煽动公众推翻中央政府,蓄意挑战《国安法》。

两名女被告原本均被判教导所

郭官指就众被告所涉的案情,认为王逸战及陈枳森均需判囚,他原本想判两名女被告黄沅琳及朱慧盈入教导所,惟黄沅琳透过律师表示希望判监以知确实刑期,以安排她日后的升学计划,郭官最后改判黄入狱30个月。

摆街站呼吁他人参与抗争

案情指,“贤学思政”于2020年5月成立,以宣扬政治立场。 于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间,“贤学思政”7次在沙田港铁站外、西洋菜南街及豉油街一带和铜锣湾港铁站外等摆街站,四名被告或为讲者,或作简短发言,或协助设置和管理街站。

期间,被告声援“12 港人”和被法庭判囚的示威者,煽动他人对抗当权者,亦曾呼吁他人反抗疫情防控措施。他们又指抗争不会是一场传统社会运动,而是以“揭竿而起”、“革命”和“战争”的形式进行,呼吁他人参与抗争。而抗争将会持续,直至香港重光和现有当权者被推翻。

+2

曾煽动公众勿使用“安心出行”

此外, 他们又煽动他人装备自己,称要建立香港民族。首被告称“贤学思政”会开办读书班和拳击班,为未来做好准备。首被告、第三及第四被告亦曾带领公众叫喊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第三被告人则煽动公众勿安装或使用“安心出行”程式,和进入指定处所时提供假资料,令当局难以追踪感染源头。首三名被告于2021年9月被捕,第四被告则于同月到警署自首。

案件编号:DCCC9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