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疫苗通行证|周六起12岁或以上入境人士须打两剂疫苗才可获得
一名内地网民日前在小红书发文指,即使未曾接种任何疫苗,只需到抵港后到邮局办理临时疫苗通行证后,“零针”也可入食肆等主动核查的表列处所,引起社会哗然。
政府今晚(16日)公布,考虑到本港以外地区已广泛接种新冠疫苗,加上本港“疫苗通行证”要求将进一步加强,由明(17日,星期六)凌晨零时起,划一抵港人士的“临时疫苗通行证”要求,除11岁及以下人士外,其他所有来港人士将要求至少接种两剂疫苗,意味着以往由内地、澳门及台湾来港人士无须接种疫苗也可取得“临时疫苗通行证”的做法取消,但仍可以入境香港,不过无法进入需要主动核查的表列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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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表示,由9月17日凌晨零时起,所有12岁或以上人士须已完成疫苗接种,一般而言是指两剂疫苗,才符合要求以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至于曾感染2019冠状病毒病的康复人士,他们则须已接种一剂疫苗,方可获视为已完成接种。
健康原因未能打针及11岁或以下暂可豁免
但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并持有相关医生证明书的人士,亦符合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的要求。政府又提到,因考虑到香港以外地区为11岁或以下儿童接种疫苗的安排较成人迟开始,现阶段11岁或以下儿童仍可在尚未接种疫苗的情况下获发“临时疫苗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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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疫苗通行证”原意留时间予抵港人士在港打针
局方指,今年5月为来港人士推出“临时疫苗通行证”安排,当时考虑到从香港以外地区抵港人士,或未能在相关地区接种足够剂数的疫苗,相关安排是想给有意在香港停留较长时间的抵港人士足够时间,在本港接种额外剂量疫苗以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同时便利短暂停留香港的人士进入“疫苗通行证”适用处所进行日常活动。
无计划要求内地来港人士必须接种疫苗
当局也解释,因在国家联防联控框架之下,接种疫苗并非跨省/市/区出行的一般要求,亦没有要求从香港入境内地的人士必须接种疫苗,因此港府未有计划要求内地来港人士必须接种疫苗,以免窒碍两地人员正常往来。但随着“临时疫苗通行证”要求划一要求,从内地抵港的12岁或以上人士,将要接种两剂疫苗才可达到要求。
政府发言人同样指出,临时疫苗通行证旨在为抵港人士提供过渡期,呼吁合资格的抵港人士,如有意在香港停留较长时间,便应在抵港后尽早按疫苗通行证的接种要求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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