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码出街|18岁男确诊第5日离家搭车图闯餐厅 今罚8000元成首例

撰文: 马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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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公布,一名18岁男子因违反疫苗通行证“红码”规定今日(1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8,000元,是8月9日疫苗通行证加入适用于所有确诊冠状肺炎的“红码”功能以来,首宗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法庭定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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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检测阳性 9.3离开住所并尝试入餐饮处所

该男子8月30日接获通知其检测结果呈阳性,在其“疫苗通行证”显示为“红码”期间,他于9月3日离开住所,并乘搭公共运输工具及尝试进入“疫苗通行证”下的餐饮处所,被控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第32(1)及32(3)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8,000元。

卫生署:政府对违反防疫规例的人绝不容忍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在确诊新型冠状病毒病期间擅自离开指定隔离地点,使公众蒙受感染的危险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再次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

卫生署强调,任何确诊者均不得借着身处任何公共运输工具、街道、公众地方、娱乐场所、聚会地方、会社或酒店,或借着在该处的行径,而使其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而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另外,在持有“红码”期间进入《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亦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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