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财会】立法会宣誓案耗191万元法律费用 131万元与游梁有关
撰文: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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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去年爆发宣誓风波,令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随时丧失议员资格,亦引起一连串的法律诉讼。立法会秘书处表示,因应议员所作立法会誓言的有效性问题,寻求外间法律意见,花费606,000元;另外,就梁、游据称所作誓言的有效性的司法程序,招致约为131.8万元的法律费用,即就宣誓案一共用了约191万元法律费用。
立法会今日起举行特别财委会,审议财政预算案开支部份,多名议员以书面形式查询立法会就宣誓案所招致的法律费用。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回复指,在2016-17立法年度,就宣誓事宜可能引起诉讼,除寻找内部法律意见外,亦就誓言的有效性的事宜寻求外间法律意见,招致的法律费用约为606,000元,而截至今年三月,有关梁颂恒及游蕙祯的宣誓案的司法程序,亦招致约131.8万元的法律费用。
此外,民建联张国钧指梁、游二人失去议员资格后,需向立法会归还曾经申领的酬金和薪金,向秘书处查询二人仍未归还的金额。秘书处仅称二人各须归还总数约93万元的款项,包括去年十月的议员酬金以及预支营运资金,但未有提到二人是否已偿还,又指行管会待有关司法程序完结后,便会展开法律行动,向他们追讨该等酬金及预支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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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年逾600次点算法定人数
秘书处亦提交2012-13年度立法会会期起,每年在立法会会议上要求点算法定人数的次数,其中以上年度最多,达608次,因此而耗用116小时59分钟,以及因休会待续而减少110小时22分钟的会议时间,次数及所耗用的时间是2014-15年度的一倍。而上年度动议的中止或休会待续的议案数目亦是最多,一共有54次,只用了37小时53分钟处理有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