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涉疑感染新冠肺炎后仍当值 被控令公众蒙受危险罪提堂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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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守屯门青山湾消防局的消防员,涉在怀疑感染新冠肺炎后仍如常当值,被控6项“使公众蒙受感染的危险”罪。案件今早(26日)在屯门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把案件押后至10月21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准以1,000元保释。

被告郭永东(35岁),被控6项“使公众蒙受感染的危险”罪,指在2022年3月1,2、6、7、10及13日,在屯门屯义街6号青山湾消防局,自知属传染病接触者或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藉从事消防员的职业,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

案件编号:TMCC 1527/2022

被告郭永东在屯门法院提堂。(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