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政总外冲突 11被捕男女暴动罪成 下月判刑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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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有市民发起“全球反极权”游行,游行后大批示威者在政府总部外聚集,有人向政总掟汽油弹,警方出动水炮车和施放催泪弹。11名在暴动现场附近被捕的男女否认暴动罪受审,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今(23日)裁定他们罪名成立,并指当时暴动已发生一段时间,但各被告仍出现在该处,并非无辜或只是驻足观看的途人。案件押后至9月9日判刑,期间待索取被告的多份报告,期间被告需还柙看管。
11名被告:张伟青(21岁,无业)、张凯欣(18岁,学生)、张铭彦(23岁,电脑技术员)、林卓轩(18岁,学生)、冯浩轩(26岁,文员)、何满恒(19岁,学生)、郑晓容(18岁,学生)、16岁姓梁学生、谢梓健(21岁,无业)、李颖欣(21岁,学生)及苏家玉(21岁,学生)。11人被控于2019年9月29日,在金钟夏悫道政府总部外参与暴动。
张伟青及冯浩轩因确诊新冠肺炎,今天缺席聆讯,两人的案件押后至9月5日再讯。
有被告称当日只是在场寻找失散的朋友 官指不可信
法官裁决指,辩方早前就暴动范围提出争议,并质疑未有证据证明众被告曾作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惟法官认为,涉案地点为示威者前往政总的主要路线,故认为该地点属暴动范围。
法官另指所有控方证人皆属诚实可靠,但16岁梁姓被告、李颖欣自辩时,声称当日只是为寻找失散的朋友而到场的说法不可信,拒绝接纳其口供。
指各被告是暴动群体的一部份 互相支持壮大声势
法官最后考虑到各被告当日被捕的位置,加上在暴动发生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仍以身上的装束在现场逗留,故必然为暴动群体之一,绝非无辜、驻足观看的过路人。各被告是暴动群体的一部份,互相支持壮大声势,终裁定所有被告罪成。
法官裁定被告罪成后,为所有被告索取背景报告,以及替21岁以下的被告索取教导所报告。
案件编号:DCCC23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