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南昌校政风波|被炒校长劳工处提申诉 质疑校董会未依程序违例
撰文: 马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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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青少年培育会陈南昌纪念学校校政风波持续发酵,上周六(20日)被即时解雇的校长黄丽婷,今日(22日)到劳工处港岛西区劳资关系科作出申诉,指当日解雇并无依照程序,完全违反劳工法例。她又认为,今次的解雇与日前校内教师举行的记者会批评校董会有关,直指校董会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解雇。她将会再到劳资审裁处作进一步行动。
陈南昌纪念学校教职员于上周四(18日)举行记者会,指控有校董与独立校董为姊妹关系,涉嫌违反《教育条例》,另外亦指学生宿舍涉案不当使用公帑。校长黄丽婷当日被校监书面警告,两日(20日)后收到即时解雇通知。
黄丽婷今日到劳工处港岛西区劳资关系科作出申诉,指当日解雇完全违反劳工法例,无依足程序。她申索后又表示,将会再到劳资审裁处作出进一步行动。
她表示,周四收到书面警告后,隔两天被法团校董会即时解雇,其间未获校董会接见,认为不合乎《教育条例》及《劳工法例》,又指解雇令她措手不及,亦未进行任何交接工作,目前最大忧虑依然是能否顺利开学,希望教育局尽快介入。
黄丽婷又质疑今次的解雇,与校内教师上周四所举行的记者会有关,校董会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解雇,她认为校内教师只是参与工会活动,不明白当中有何问题。她又认为校董会今次做法是开坏先例,“以后校长、老师,仲有咩保障?”,强调即使教职员过失,都要提出证据,要跟程序了解事件始末,再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