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印尼被判死刑】东南亚多因贩毒判死 无代表律师伏法无人知

撰文: 吕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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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港人黄志平(中)在印尼贩毒,被判处死刑。  (路透社)

港人黎兆祥因在印尼犯下贩毒罪,被判死刑,过往亦有不少港人在外地被判死刑甚至处决的个案。有人权组织表示,在东南亚国家,大部分被判死刑的囚犯,皆是犯下与毒品相关的罪行,黎兆祥碍于语言问题,无法与当地人沟通,加上当地贪污严重,容易有司法不公的情况出现,他没有代表律师,可随时在不通知律师或家属下被处决,处境非常危险。

在司法方面,黎兆祥的代表律师收费后便没有再跟进下去,黎却随时会被执行死刑,根据国际法,处决囚犯前必须通知其代表律师及家属,“黎生依家冇律师代表,就会好蚀底”。陈文慧指,国际特赦组织在印尼并无分会,但有一群由律师组成的反对死刑团体,香港分会可代为联络人权律师,在当地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此外,如个案有任何情况变更,港府也有责任通知家属,分会可作为家属与港府之间的沟通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