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印尼被判死刑】东南亚多因贩毒判死 无代表律师伏法无人知
港人黎兆祥因在印尼犯下贩毒罪,被判死刑,过往亦有不少港人在外地被判死刑甚至处决的个案。有人权组织表示,在东南亚国家,大部分被判死刑的囚犯,皆是犯下与毒品相关的罪行,黎兆祥碍于语言问题,无法与当地人沟通,加上当地贪污严重,容易有司法不公的情况出现,他没有代表律师,可随时在不通知律师或家属下被处决,处境非常危险。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高级策划干事陈文慧表示,分会现时收到两个来自印尼、一个越南、一个马来西亚及一个广州港人死囚家属求助,而其中一名印尼港人死囚,正是黎兆祥。陈文慧指,分会接获有关东南亚的求助中,全部是因涉嫌贩毒而被判死,“东南亚多数系因为犯咗同毒品有关嘅罪行而被判死刑,而日、韩就多数因为犯咗谋杀而被判死刑”。根据2015年发表的《全球死刑报告》中,印尼被判死的囚犯最少46人,已被处决的有14人,全部是因涉及毒品的相关罪行,中国、越南和印尼也是判囚死刑较多的国家。
贪污严重 容易司法不公
陈文慧又指,由于东南亚国家大多贪污严重,容易出现司法不公的情况,以黎兆祥案为例,黎在被捕时被人施刑,有屈打成招的问题;而且当地人员曾向黎要求本港家属汇款100万美元,属贿赂行为;在审讯过程中,当地人员只向黎提供有限度的中文翻译服务,“只系翻译一两句,其实佢都听唔明”,而黎只懂听说广东话,未能获得公平的审判,分会将会尝试向黎提供翻译援助,以及和他讨论案情。
在司法方面,黎兆祥的代表律师收费后便没有再跟进下去,黎却随时会被执行死刑,根据国际法,处决囚犯前必须通知其代表律师及家属,“黎生依家冇律师代表,就会好蚀底”。陈文慧指,国际特赦组织在印尼并无分会,但有一群由律师组成的反对死刑团体,香港分会可代为联络人权律师,在当地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此外,如个案有任何情况变更,港府也有责任通知家属,分会可作为家属与港府之间的沟通桥梁。
陈补充,若港人被判死刑的地方有国际特赦组织分会,干事可代为安排家属到当地探监,“黎生依家搬咗去个岛(高设防监狱)度,依家好似冇得探监,但根据国际人权标准,即使转咗仓,囚犯系有权与律师及家属见面”,她表示,曾有家属希望向驻港领事馆当面求情,分会亦可安排。
01年有港人在泰国贩毒被捕 遭公开处决
2015年11月13日,印尼发生近五年来最大宗的“8亿元制毒案”,其中贩毒集团主脑、港人黄志平被判处死刑。09年12月27日,越南破获当地历来最大规模的贩毒及洗黑钱走私案,五名中国籍犯人被当地法院判处死刑,当中包括两名香港人。01年4月19日,一名港人因在泰国贩运海洛英被捕,与两名同党遭公开处决,泰国当局更让传媒拍摄处决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