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申解除交付程序报道限制获批 初级侦讯将公开进行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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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前副主席邹幸彤早前就解除交付程序的传媒报道限制被拒,提出司法覆核并胜诉。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据高院裁决解除报道限制,并由首次提讯日当天生效。另控方反对邹就公开进行初级侦讯的申请,指此举或可能带来公众舆论压力,削弱审讯公平性,罗官则认为控方过虑并批准邹申请。初级侦讯已排期于9月2日至13日进行。
代表邹幸彤的大律师梁丽帼申请,将初级侦讯改为公开聆讯,并表明只有邹拟作供,不会传召其他证人。控方对此表示反对,忧虑公开初级侦讯会引起公众讨论,带来舆论压力,继而削弱审讯公平性。惟罗官听罢双方陈词后,认为控方属“过分担心、过分谨慎”,指若初级侦讯期间情况有变,裁判官仍可酌情随时改为闭门,终下令以公开形式进行初级侦讯。
被告支联会、李卓人(64岁,工会干事)、何俊仁(69岁,律师)、邹幸彤(37岁,律师),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案件已排期于9月2日作初级侦讯。
案件编号: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