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 Kitty藏尸案被告之一  侍应涉非礼朋友女儿罪成  判囚1年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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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侍应涉于去年12月在住所内,借词替朋友的10岁女儿“按摩”,伸手入女童衣服内扫及捏其胸部。他否认控罪受审后,今(15日)在西九龙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施祖尧拒绝接纳被告的证词,指其说法有前后矛盾之处,并斥被告在未获同意下伸手入女童内衣下按摩胸部,其行为完全超越了按摩及玩乐的界线,判他监禁1年。而判刑时更揭露,被告曾干犯误杀罪。据悉,该案为轰动一时“Hello Kitty藏尸案”,他于2004年被判囚18年,于2011年获释。

被告梁胜祖(48岁,侍应)被控于2021年12月4日,在天水围某单位猥亵侵犯10岁女童X。

裁判官指女童X的反应属情理之中

施官引述辩方指,X声称遭非礼后,不但留在被告家中用膳,更没有即日将事件告知身边的人,质疑其与正常被非礼的反应不同。惟施官认为,X在案发时年仅10岁,其反应与认知与成年人有别,故不能预期被人揭开上衣便反抗,再加上被告与X一家相识多年,被告为X信任的人,故X当时的反应属情理之中,认为X的供词清晰合理、没有有矛盾之处。

裁判官续指,被告在会面纪录时自言没有为X按摩;在庭上又改口有按摩,但没有碰X胸部,被告对此辩解为案发时没有认真为X按摩,故以为非正经的按摩不属按摩,施官斥其说法在关键情节上前后矛盾。另被告声称当时只用手按摩了一会,便改以脚踭踏和踩X的背部,惟施官认为即使X年纪小也能分辨手与脚,且质疑以脚按摩如何能让儿童舒服,以达至被告声称想让儿童安静的效果。施官指被告的供词不合情理,拒绝接纳其口供。

被告曾因误杀罪被判囚18年 于2011年获释

施官续指,被告作为一名男性,虽获同意按摩,但在未获同意下伸手入X内衣下按摩胸部,其行为完全超越了按摩及玩乐的界线,终裁定其罪成。施官考虑到被告与X年龄相距38载,X称呼被告为“祖哥哥”,可见视对方为长辈,但被告却利用X的信任犯案。另被告于2004年因误杀被定罪,现已服刑完毕,法庭固然不会因而在本案加重其刑责,但不能奢求法庭以寛容方式处理,终判被告囚12个月。

据悉,被告干犯的误杀罪为轰动一时“Hello Kitty藏尸案”。他经审讯后于2000年被裁定误杀罪成,与另外两被告同被判处终身监禁。被告之后申请上诉得直,案件获发还重审。他于2004年重审时改为认罪,被判囚18年,于2011年获释。

案件编号:WKCC 977/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