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条例》生效以来首入禀 5科技公司被指伺服器工程投标违法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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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事务委员会向5间资讯科技公司兴讼,指5间公司涉在去年7月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一次招标中参与围标,违反《竞争条例》安排涉事公司提交虚假标书,以符合女青年会的招标规定并协助某一公司中标,本案是《竞争条例》及竞争事务审裁处2015年12月正式成立后首宗入禀案件。

《竞争条例》去年生效,竞争事务委员会今作出首宗入禀。(资料图片)

原告为竞争事务委员会,答辩人分别是5间资讯科技公司: 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英国电讯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龙国际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及科技21系统有限公司(Tech-21),其中Nutanix主要提供伺服器系统技术,另外4间公司则是科技产品或系统服务的分销商。

各标书内容均非常相似

入禀状指,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去年 7 月分别进行2次招标,招标内容是提供并安装应用 Nutanix 科技的伺服器系统,第一轮招标女青年会邀请了12间公司投标,但只有BT递交标书,由于女青年会规定需要至少5间公司投标,遂安排第二轮招标。

为确保第二轮招标中BT可以中标,Nutanix安排了4份标书供SiS、Innovix、Tech-21,以及另一间公司ICON呈递给女青年会,并从中与BT协商如何围标。ICON则称会自行拟定标书,但最终没有递交标书。去年7月18日招标限期后,女青年会共收到4份标书,BT是所有竞争公司中报价最低的,但4份标书在格式和内容上非常相似,包括有同样的错处和资讯遗漏。同月21日竞争事务委员会收到有关这次涉围标事件的投诉。

竞争事务委员会指,Nutanix等5间公司私下达成协议围标,违反《竞争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即协议妨碍、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竞争,要求审裁处裁定5间公司违反《竞争条例》并判以罚款。

案件编号:CTEA 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