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岁男子去年无按强检公告做检测 今被判处罚款1.05万元

撰文: 江丽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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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7岁男子因没按强制检测公告规定进行检测,被控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今日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1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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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指,该名67岁男子在没有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没有遵从当局去年5月7日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规定,未有进行检测,因而被控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今日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10,500元。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的信息,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按现时规例,如没遵从强制检测公告规定进行检测属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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