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冲突|女生怀易燃剂认暴动 官称勇于认罪有承担 判教导所
撰文: 刘安琪
出版:更新:
2019年11月警方围堵理工大学,大批市民在各区声援困在理大内的人士。其中一名女学生在尖沙咀被捕,她被指身上的劳工手套含高度易燃混合剂,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法官李庆年今(25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指,自2019年起参与暴动者不少为年轻人,他们虽怀著改变社会的理念,但是以违法方式表达,惟他们未能理解到,只要他们只是蓄意留守,即使没有作出暴力行为,也要负上不轻的刑责。本案的女被告被捕时只有16岁,今有勇气认罪,对过错有承担,没有逃避或玩弄程序公义,判她入教导所。
被告吴咏诗(19岁),承认于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龙厚福街参与暴动。
2019年11月的理大冲突引发油尖旺区均有激烈街头冲突。(详看下图)
+11
法官判刑时指,2019年的修例风波引发出一连串暴乱事件,很多参与非法集结或暴动的人都是和被告一样仅10 多岁或20 多岁的年青人。虽然他们怀著改变社会的理念,但是以违法方式表达,害人害己。
不晓得只留守现场亦要负上不轻的罪责
其中不少被煽动违法的参与者,因对于法律的认识不深,不晓得即使自身没有亲自作出暴力行为,但蓄意到场支持及鼓励其他暴动的人、或作出任何支援,都是有罪,而且罪责非轻。
被告只是蓄意留守无直接袭击
法官续指,本案的暴动牵涉数十人,部份示威者的暴力行为包括投掷汽油弹及砖头、把主要繁忙的干道堵塞等,历时约80分钟。而本案中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领导角色,或有参与直接袭击,只有证据显示她在暴动期间蓄意留守,故若要判囚应以3件半为量刑基准。
勇于认罪对过错有承担
法官考虑到被告案发时年仅16岁,如今有勇气认罪,对过错有承担,没有逃避或玩弄程序公义,节省不少法庭时间及公帑,终判处其进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DCCC 640/ 2020
理大冲突|青年在校门外抢犯被制服 认暴动罪候判理大冲突|女学生遇截被搜出藏打火机燃料等 判入狱18个月理大冲突|9名被告3人认罪 多处被喷示威标语 灯柱亦被锯断理大冲突|独立歌手庄正等11人涉参与 曾在WhatsApp讨论暴动理大冲突|警油麻地封锁区地点曝光 成功截213人 16岁男生认罪理大冲突|消防员后巷见1.7米人叠人构成的人堆 部份人士昏迷3人参与理大冲突罪成 揭警曾要疑犯趴天台近1小时 官称令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