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吊手岩殉职】曾救迷你仓四级火 殉职明总遗下妻及六岁子 

撰文: 吕凝敏 潘安奇 陈惠娴 蔡正邦 洪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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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称“明总”的消防总队目邱少明,送院时已陷入昏迷,由救护员不断施心外压急救。 (蔡正邦摄)

今日凌晨5时21分,驻守田心消防局的姓邱消防总队目,在拯救两名在马鞍山吊手岩迷路的行山客时发生意外,重伤昏迷,一度要救护人员施以心肺复苏法急救,其后,邱被同袍擡下山至安全位置,待直升机到场后送院抢救,惟今早马鞍山现场非常大雾,视野不佳,政府飞行服务队未能靠近,事件扰攘数小时。至下午约5时,邱少明抢救无效,伤重不治,是继去年迷你仓大火后,第三位殉职的消防员。

消防总队目邱少明殉职事件时序表
消防处处长李建日(左)、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中)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张云正(右)分别到达沙田威尔斯医院了解事件。 (蔡正邦摄)

多名政府高层到达医院了解事件

下午约4时,“明总”被送往威尔斯亲王医院抢救,消防处处长李建日亦赶赴医院了解事件,邱的同袍及女亲友亦到达医院,忧心忡忡,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张云正亦在45分钟后抵达威尔斯亲王医院。至下午5时许,邱少明证实抢救无效身亡,邱是继去年牛头角时昌迷你仓四级大火中两位消防员殉职后,第三位殉职消防员。

一度迷路的行山男女亦受伤送院。 (蔡正邦摄)

政府飞行服务队表示,今日凌时33分接到消防的搜索要求,行动中共派出了两架直升机,进行四次搜救。由于山上大雾,直升机无法降落,政府飞行服务队于3时37分,于山脚接走受伤的消防总队目邱少明,于3时57分送他到沙田消防局,再将至送上救护车。

公众捐款予“明总”家属:

方法1:现金、转赈或划线支票
● 转赈遗孀个人户口:
180-7-022700(汇丰银行)
LAU LELEN 刘静瑜

方法2:寄支票或亲身递交
●支票擡头:“刘静瑜”或 “LAU LELEN ”
●邮寄/地址:九龙油麻地庙街47-57号正康大厦2楼A座
●将由香港消防处职工总会(代收)

注意:请捐款者在支票背面写上捐款者姓名、联络电话及回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