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2022|暂接4000覆检 财政司办公室:至少3文件可证明在港
第二阶段消费券8月7日发放,位于旺角始创中心的其中一间消费券计划临时服务中心,连日逼满收“DQ”短讯而作覆检申请市民,大部份人因曾以永久离港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即使回流返港仍收到不合资格领取消费券短讯。财政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今日(15日)透露,已向24万人发出“DQ”短讯,而截至本周二(12日)共接获4,000宗覆核申请,她提醒回流市民可用粮单、供强积金等作证明,若两星期期限内无法提交,政府亦会按个案酌情处理。【附消费券上诉表格】【消费券计划秘书处资料一览】
消费券计划秘书处8间临时服务中心地址、开放时间及预约热线一览
▼7月14日市民到旺角消费券秘书处申述领取资格▼
提醒无须申出入境纪录 王学玲:回流香港应有生活痕迹
财政司长办公室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今早在电台节目示,市民不必付费向入境处申请出入境纪录,并指凡回流在港生活,应有生活痕迹,一些粮单、强积金供款、公立医院求诊证明等,都可作为辅助证明其在香港生活,当局设有表格议市民方便填写,市民可用邮寄、电邮、传真或去服务中心提交,秘书处尽量宽松审视情况。
向24万人发出“DQ”短讯 王学玲澄清非贪方便
王学玲又说,明白有关规定对部份合资格市民而言较麻烦,但指24万当中的确有一定数量人士已移民,早前政策及社会声音亦指不应向该些人士发放消费券,故有此安排。她亦特别澄清,并非政府“贪方便”不比对内部资料,而是税务方面有严格的保密条款,税务局不能向政府提交纳税人资料,而强积金方面亦不需向积金局交代已回流人士重申供款的资讯,强调政府不会“舍易取难”。
只向宣誓永久离港提早取强积金人士发短讯
至于丧失工作能力提前取强积金人士亦获通知资格不符,王学玲解释,提早领取强积金有不同理由,丧失工作能力是其中一个,但当局只会向“永久离港”人士发放相关信息,该些人士领取前需要宣誓作法定声明,并提供其已获外地居留权的证明。她又指政府欢迎市民回流,若因此有异议,可在14日内提交申述,但若有问题,超出期限亦会按个案酌情处理。
当局设有8个服务中心 不必集中往旺角始创中心
她又说,近日有三分之一申述人均涌往旺角消费券计划秘书处,当局已不断加派人手,强调计划已开设8个服务中心,不必全部集中在旺角。
无申报过离港市民亦称收到“DQ”短讯
不过,市民姚女士致电到电台,称王学玲说法误导,并指自己无申报过离港,但数月前因公司结业,提取强积金对冲其长期服务金及遣散费等,并强调已到可领取强积金岁数,根本没必要提早申请领取强积金。
▼6月23日起市民可申请第二阶段消费券转会或新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