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练功券坐出租车 无业汉承认使用伪制纸币罪 今被判囚8个月
撰文: 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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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汉涉乘出租车时,以用1千元大钞支付约百元车资,惟司机因现金不足,只找了400元。无业汉留下电话及银行帐号着司机过数并离开后,司机始发现该车资是“练功券”。他早前承认一项行使伪制纸币或硬币罪,裁判官今(30日)在西九龙法院判刑时,引述求情指虽然案件只牵涉1000元,但仍有人受害,使用假钞亦会破坏金融体制,最后考虑到假钞模拟程度一般,属单一事件,判被告囚8个月,向事主赔偿507.5元。
被告成铭锋(25岁,无业),承认1项行使伪制纸币或硬币,指他于今年1月3日,在荃湾大涌道一辆出租车内,明知1张1000元伪钞,仍当作真钞使用。
案情指,案发当日被告离开旺角一间酒店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前往荃湾,车费为107.5元,他以一张1000元大钞付账,惟司机未有足够现金,只找回400元,被告因而留下电话及银行户口号码,着司机把余额转账给他。惟他下车后,司机始发现该千元是伪钞并报警。警方翻查酒店的闭路电视找出被告,被告之后因涉另一宗案件到警署时被捕,他警诫下承认该伪钞是朋友给他的“练功券”。
案件编号:WKCC 102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