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女友闹分手 踢大腿兼箍颈 前港脚卓耀国今被判缓刑兼罚1万元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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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脚卓耀国与同居女友闹分手争执,涉在愤怒下脚踢女友大腿5下,并箍对方颈至对方一度呼吸困难,他早前承认袭击罪。裁判官今日(29日)判刑时指,卓将负面情绪及愤怒发泄在女友身上,认为他身为一名有成绩的运动员,理应可克制情绪,直言他因不同错误令生活一塌糊涂,劝勉他正视问题,将所长发挥在正确的地方,洗心革面,“唔好再返嚟法庭”,终判他监禁4个月,但缓刑2年,另再罚款1万元。
被告卓耀国(27岁),承认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2021年9月4日,在油麻地炮台街德基大厦一单位内袭击一名女子,并令该女子受伤。
裁判官指被告身为曾有成绩及人气的运动员 应能克制情绪
裁判官指,被告身为一名过去有成绩及人气的运动员,理应能够克制情绪,正如他应不会在球场上因感到嬲怒而犯规,亦指他的私生活及案底混乱,吁他作出改善。
裁判官又指,心理学家认为被告容易否定对自己的负面评价,望被告可正视自己的问题,又劝勉他将所长发挥在正确的地方,否则“几有天份都无用”。
辩方求情指呈上多封求情信 包括曾效力的球会
案情指,被告与事主去年3月相识,之后发展成情侣并同居于案发单位。案发当日下午3时半,事主向被告提出分手并要被告搬走,2人因而吵架,期间被告脚踢事主双腿5下,又打事主枕骨和箍她颈部约5秒,事主感到呼吸困难被告才放手。事主翌日报警,检验下发现其前颈、上背及枕骨有触痛,双腿有瘀伤。被告被捕后承认因愤怒而踢事主。
辩方律师为被告求情时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被告曾效力的流浪足球会,指被告是有潜质的年轻足球员,希望法庭能给他机会,让被告踢出精彩人生下半场。
案件编号:KCCC27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