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电|元朗区联合会议倡中电减电费补偿 消防︰事故非人为导致

撰文: 陈栢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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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天水围、屯门本月21日因一条中电电缆桥起火,多处地点停电,影响数十万名市民,元朗区议会联同元朗市分区委员会、天水围南分区委员会和天水围北分区委员会今日(29日)就事件举行联合会议。

会上多名议员、委员建议中电应采取预防措施,并促中电向受影响住户提供补偿。与会者亦批评政府当局未有就事故启用紧急通讯系统,市民在断网下资讯不流通。

倡中电提供电费减免作补偿

天水围南分区委员会主席湛家雄质疑,通讯事务管理局于事发时,未有启用紧急通讯系统,直言受影响居民涉及三区,又建议中电向受影响居民提供电费减免。

天水围南分区委员会委员陈思静直言,市民于停电当日讯息全无,官方解释欠奉,只有传媒报道、直播讲述事件,批评通讯事务管理局为何有全港的紧急信息系统不用,又对其“因限于局部地区”的解释感到不满,怒斥“我整你个掣”。

周永勤︰要彻查事件是否趁七一回归“搞事”

会上有委员促请尽快提供事件起因的报告,有人提及“元朗、21”四字太敏感,希望尽快公布事件调查结果释除疑虑;天水围南分区委员会委员周永勤则表示,要彻查事件与“黑暴”趁七一回归“搞事”有否关连。

消防处代表则于会上表示,该处经深入调查后,确认事故成因不是人为导致。

▼6月21日晚 元朗、天水围大电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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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一星期内移除涉事电缆桥

中电企业事务总监(对外关系)范继陶回应指,现时受影响的地区电力供应已回复正常,而移除火灾的电缆桥工作预计将于一星期内完成。对于大部分会上提问的问题未能解答,范称,因供电系统极度复杂,期望大家可以“等一等”,于中电的事后详细报告作出交代。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首席规管事务经理(规管13)梁萃才表示,关于紧急通讯系统的运用上,各部门可决定,按情况动用紧急通讯系统,每次事件应有统筹部门,决定发信后会由办公室或政府新闻处发放。他又解释指,要收到相关讯息,手提电话需于流动网络覆盖范围,如非在网内,则不会收到信息。

部份屋邨楼宇翌日清晨6时才恢复供电

房屋署物业管理总经理(屯门及元朗)黄沛津回应指,涉事约120座房宇,多数于80年代尾兴建,大部份都有后备发电机,只有一座因故障未有运作,但根据80年代的建筑物条例,后备电源将提供予紧急照明系统、消防设备运作,而水泵不属相关范畴,故此咸、淡水供应未有支援。

他续指,屋邨供电当日晚上10时左右陆续恢复,惟收到中电通知,部份楼宇或需停电两日,故此决定停止非必要、非紧急服务的供电,最后该数栋大厦由当晚7时11分起停电,翌日凌晨3时至清晨6时左右陆续恢复。

▼6月21日晚 元朗中电电缆桥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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