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称有周杰伦陈奕迅演唱会门票 女售货员骗取2.5万元 囚10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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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讹骗前科的女售货员,在Instragram上声称有周杰伦及陈奕迅演唱会门票,一名女事主先后付上逾2.38万元,及曾按其指示把1300元到一银行户口,至未能取票才知受骗报警。售货员今(24日)在九龙城法院承欺诈罪,并称因财困而犯案,又因欠租而叫事主存钱入其业主的户口。裁判官黄雅茵指被告所用手法普遍,判她入狱10个月,由于被告现正就其他案件服刑,故下令是次刑期的其中5个月与现有刑期分期执行。

被告过往有7个相类案底

女被告赖子慧,24岁,售货员,承认于2019年10月17日,讹骗姓李女事主23,800元,及向中银支付1300元令其获益。被告过往有9个定罪记录,其中7个涉同类案件,而正在服刑,料于2023年才刑满出狱。裁判官指案件涉被告业主的户口,未有就案件颁下赔偿令,但指事主可循民事索偿。

陈奕迅及周杰伦原本均于2019年12月在港开演唱会,但最后均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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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事主先付订金

控方案情指,被告和姓李事主原本并不相识,2019年10月17日,李在Instagram看到被告的帖文,被告声称有周杰伦和陈奕迅的演唱会门票出售,李便与被告联络,要求两名歌手的演唱会门票各10张,全部费用逾2万3千多元,被告要李先付一半,即11,900元作订金,两人当晚相约在地铁站见面,你先付了该笔款项。

须付1300元才获退票

被告翌日要李支付余下的11900余款,李怀疑受骗,要求退款,被告却要她把1300元存入一个中银户口作手续费,否则不获退款,李亦有做。至11月18日,被告要求李支付余下的11,900元,并称若不支付,将得不到全部退款,李后来以现金支付了被告,但之后再追问退款的事均不果,最终报警。

被告指示李作存款的户口,实为被告租住单位的业主,他以该户口向被告收租。该业主称,被告每月的租金为8,500元,但被告经常迟交,并会分数次,每醤以一千多或数千元不等的方法支付,故他没有太留意金额,因为被告经常以这方式交租。

叫事主存钱入业主户口代交租

被告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因一时贪心犯案,又称因她需钱交租,便叫事主将钱存入其业主的户口帮她交租。她今日求情时称,她案发时怀孕,因为失业及财困而犯案,现已有悔意。

案件编号:KCCC 1514/2022